"订婚宴上签协议、送彩礼,婚房一夜后却成'强奸犯'?山西阳高27岁男子席某某,因订婚次日与未婚妻发生关系被控强奸,一审获刑3年。羁押22个月零16天后,他仍坚称'她是自愿的'。3月25日,刑事二审与婚约财产纠纷案同日开庭,彩礼、房产加名承诺、医学鉴定等关键证据能否扭转判决?这场'订婚即悲剧'的罗生门,折射的不仅是法律争议,更是彩礼困局下的婚恋信任危机。"
2023年5月1日,席某某与女方举办订婚宴,签订《订婚收彩礼协议》,支付10万元彩礼及金戒指,承诺婚房加名。次日,两人在婚房发生关系,女方报警称被强奸。同年12月,席某某因强奸罪一审获刑3年,当庭上诉。2025年3月25日,二审与彩礼纠纷案同步开庭,最高法多次延期审理引发关注。
男方坚称女方自愿,两人订婚后多次亲密接触,婚房内仍留有其衣物;医学鉴定显示"女方处女膜完整,未检出精液"。
据男方家属披露,两人订婚前已交往数月,期间存在牵手、拥抱等行为,且女方曾多次主动前往男方家中留宿。
女方母亲称女儿遭强迫,事发后"嚎啕大哭";男方曾夺手机、承诺补偿,但未兑现彩礼余款。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事发后被害人情绪激动,点火烧毁窗帘、逃出婚房呼救,并在被男方强行拖拽回房间后向母亲哭诉被强暴。女方母亲提供的证词显示,被害人曾明确向席某某表示反对婚前性行为,且案发后女方身体检查显示左右大臂、手腕有淤青,符合暴力强迫的痕迹。此外,小区监控录像记录下被害人逃至13楼后被男方拖回14楼。
侦查人员对被害人进行询问,被害人称其在与席某某谈恋爱期间,曾明确向席某某表示过自己反对婚前性行为。被害人母亲也证实,事后被害人哭诉其被席某某强暴了。法院认为,双方系恋爱关系,虽已按民间习俗订婚,但并未登记结婚,席某某违背被害人的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
民事部分,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男方给付女方的彩礼款10万元及2枚戒指应认定为彩礼范畴。女方已于立案前将该彩礼退还至婚介服务部,婚介服务部工作人员通知男方母亲领取该彩礼但其拒绝领取。法院亦在案件受理后再次告知,男方母亲仍拒绝领取。故男方在女方已退还上述彩礼且通知其领取的情况下,仍坚持通过诉讼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请求已无事实依据,依法不予支持。关于男方主张返还包括订婚宴花费1644元在内的日常多次多笔花费9977.8元的诉求,女方对给付金额及花费有异议,法院认为上述款项属维系、增进双方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不属于彩礼范畴,依法不予支持。故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席某某、郑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外,法院还表示,网络传播的"骗婚""以告强奸进行敲诈""订婚发生关系后第4天,女孩控告强奸""双方当事人为同居关系""被害人有过婚姻史""被害人给婚介所三万元介绍费"等传言,均系不实信息。
3月24日,席某某母亲郑女士向潇湘晨报记者表示,其仍认为女方目的是想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席某某至今未认罪认罚,而二审庭审,他们也坚持做无罪辩护,"我们认为构成强奸罪的证据不足。"
该案25日二审开庭
此外,3月24日,该案在大同市中院召开庭前会议。潇湘晨报记者了解到,郑女士将作为公民辩护人与辩护律师殷清利共同出席二审庭审。上诉方(席某某方)提出调取证据、非法证据排除、重新鉴定和补充勘验、女方及证人出庭等申请事项。上诉方和检方均提交二审相应新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