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明知女友有自杀史,吵架后威胁,女方跳车身亡,法院判了

2025-11-25 11:16  头条

情侣间的争执本是常事,但当争吵升级为暴力与控制,一句威胁性的话语可能成为压垮生命的最后一根稻草。

去年9月的一天凌晨,1996年出生的男子李某因琐事与女友安某发生争执,双方甚至相互殴打。报警后,二人在派出所表示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并提交申请后离开。然而,从派出所出来后,安某明确表示不愿与李某同行,李某却撕扯、纠缠不让其离开。

在昆仑路加油站前,李某不顾安某的激烈反抗,强行将她推搡进一辆由马某驾驶的车辆后排座位,并让司机从车内反锁车门,自己则坐在副驾驶位置,要求车辆开往公租房。

车辆行驶过程中,李某对安某说了一句"等着我回家弄你"的话语进行威胁。

当时安某已经饮酒,情绪激动。据案件文书显示,李某明知安某此前有自杀自残行为,且当时情绪异常,却未采取安抚措施,反而进行言语刺激。

司机马某在证言中称,李某在车上没有殴打安某,但有口头威胁,安某看上去比较害怕。

在李某说出威胁话语后,安某安静了片刻,随后突然跳车。安某跳车后因严重颅脑损伤死亡,这一鉴定结果成为案件定罪的关键依据。

起诉书显示,李某与安某的相处过程中,经常殴打安某,而安某在吵架后多次出现自杀自残行为。

车辆行驶期间,安某曾实施踹车窗门等危险行为,表达其强烈的反抗意愿。

青海省德令哈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认为,李某应当预见到被害人可能实施危险行为,但未采取安抚或要求停车等有效措施,反而言语刺激,进一步激化矛盾,其行为与安某的死亡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

李某自愿认罪认罚,有自首情节,但因其有多次犯罪及行政违法前科,法院酌情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