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么说?其中的原因也很清楚,那就是"沃尔夫条款",该条款中明确禁止美国宇航局在任何未经联邦调查局和国会授权的情况下,使用政府资金和设备与中国航天部门以及相关组织进行双边合作。自2011年美国《沃尔夫修正案》实施以来,美国航天局一直被禁止与中国同行合作,正是美国以国家安全为由炮制出的所谓"沃尔夫条款",构成了对中美航天合作的一大阻碍。
在此背景下,对于美国有意申请研究中国月壤的请求,中方是完全可以置之不理的,但中方显然并没有这样做,而是提出一个"以物换物"的平等条件,让美方能够参与到对月壤研究当中,这难道不是中方展现出的极大诚意吗?在此情况下,美方却还要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架子,对中方的条件"已读不回",妄图"只进不出",试问,哪有这样的道理?可以说,眼下中美双方关于月壤的谈判陷入僵局,问题完全就是出在美国身上。如果美方真的希望能跟中国开展正常的航天交流,首先要做的就是采取切实的措施清除障碍。
其实,话说回来,美方已经不是第一次妄图强占中国便宜了,为了"占便宜",美国的所谓"沃尔夫条款"还曾开过"后门"。例如,早年间,中美就曾在嫦娥4号任务等项目上有过短暂合作,当时美方预设的前提条件是,"不会造成导致技术、数据或涉及国家安全或经济安全的其他信息转移到中国或中国公司的风险"。简单点说就是,NASA在与中国的合作当中,可以寻求中国分享技术和研究成果,但美方人员则要确保自己的技术和研究成果不会落到中国手上。由此可见,"沃尔夫条款"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只能利于美国,不能利于中国"的霸权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