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提到,将对美国进口商品加征的关税由34%提高至84%;"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6号"提到,将对美国进口商品加征的关税由84%提高至125%,同时也是在这次公告中明确强调了对于美国若再加征关税,"中方将不予理会"。
4月1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6号"。
这也就意味着,中方两次对美进行反制而加征的关税税率,50%和41%,都在本次谈判后降了回来。这也对应了商务部发言人所说的"中方相应取消了91%的反制关税"。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双方降幅相同,但最终加征关税水平其实并不一致。
这是因为,今年以来,美方以芬太尼问题为由,两次对中国输美产品加征关税,累计已额外加征20%关税。而美方对华加征的这20%关税,在本次联合声明中没有提及,意味着依然有效。
当然,中方也分别于今年两次宣布对部分美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例如2月宣布"对煤炭、液化天然气加征15%关税,对原油、农业机械、大排量汽车、皮卡加征10%关税";3月宣布"对鸡肉、小麦、玉米、棉花加征15%关税,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加征10%关税"。
同样,这两次反制而加征的关税,也不在本次调整加征关税的范围之内。
总而言之,在本轮中美关税谈判之后,美方自4月2日后对华加征关税也降低至10%,但加上此前以芬太尼问题为由加征的20%,最终加征关税水平为30%。而中方于4月2日后对美加征关税降低为10%,但仍保留因反制美方借口芬太尼问题滥施关税,而采取的对美方部分输华商品所加征的关税。
同样值得注意的,还有中方的第二个举措:"采取必要措施,暂停或取消自2025年4月2日起针对美国的非关税反制措施。"
什么是"非关税反制举措"?举个例子,4月9日,中方宣布"将6家美国企业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将12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这就是其中一种非关税反制举措。
取消相关举措,无疑是对推进中美恢复正常经贸关系的重要一步。这也表明,面对美方采取的举措表示出的诚意,中方的立场也如此前所强调的那样,"谈,大门敞开,但对话必须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以平等方式进行;打,中方也将奉陪到底"。
"希望美方以这次会谈为基础,与中方继续相向而行,彻底纠正单边加税的错误做法,不断加强互利合作,维护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共同为世界经济注入更多确定性和稳定性。"商务部发言人12日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