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江苏泗洪县上塘镇的玉米地里,藏着一起让人揪心的罪恶--14岁智力障碍女孩被七旬老头侵犯两次,怀孕后才被发现。更让人堵心的是,法院判了十年刑,人却没送进监狱,现在就戴着电子脚镣在家"监视居住"。这事儿一出来,评论区炸成了锅:"犯了法凭啥不收监?""法律是不是对老坏人网开一面?"咱今天就掰开了揉碎了,好好唠唠这事儿。
玉米地里的罪恶:14岁女孩的噩梦
时间拨回2024年夏天。14岁的高小雨(化名)跟着爷爷奶奶住在村里,她从小智力发育慢,别人说啥她似懂非懂,连自己多大都不太清楚。谁能想到,同村的贾老汉(1954年生,今年都71了)盯上了她。
头回出事是7月里的一个晌午。小雨去地里找爷爷,贾老汉蹲在田埂上抽烟,看见她就笑:"丫头,来爷爷这儿,有糖吃。"小雨迷迷糊糊跟着走了,后来被带到贾老汉家。等她浑浑噩噩回家时,裤脚沾着草屑,身上有股怪味儿。奶奶问她咋了,她只说"爷爷让我玩的"。
9月开学后,小雨好几天没去学校。老师上门一问,奶奶才发现不对劲--小雨说"贾爷爷又带我去他家了",还说"肚子疼"。家人赶紧带她去医院,一查,怀孕了。B超单上的孕囊像根刺,扎得奶奶直掉眼泪:"这孩子打小就可怜,咋就摊上这种事儿?"
经鉴定,小雨属于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性自我防卫能力完全丧失。换句话说,她根本不知道贾老汉对她做的是啥,更不知道反抗。而贾老汉呢?同村人都知道他老伴走得早,子女在外打工,平时独来独往。谁承想,他竟利用小雨的单纯,干了这么缺德的事儿。
判了十年却不收监:"病"成了挡箭牌?
今年6月,泗洪县法院终于判了--贾老汉犯强奸罪,有期徒刑十年。可判决书刚下来,家属就懵了:贾老汉没进监狱,而是"监视居住"。
为啥?看守所出具的《不予收监通知书》写着:贾老汉"身患多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可小雨爸高大哥不干了:"俺们去看守所送过东西,民警说贾老汉确实有高血压、糖尿病,但哪有'生活不能自理'那么严重?"更让他窝火的是,判决后他在镇集市上见过贾老汉--戴个草帽,拎着袋子买菜,走路慢是慢,可完全能自己照顾自己。
网上还流出张照片:贾老汉站在菜摊前,身后的招牌写着"新鲜西红柿",他正低头挑菜,表情跟普通老头没啥两样。评论区有人翻出《刑事诉讼法》:"要是生活不能自理才能监外执行,那他这算不算骗保?"更扎心的是,小雨现在天天躲在屋里哭,一听见敲门声就发抖:"爷爷会不会再来?"
法律是冷冰冰的条文,还是热乎乎的公道?
咱先把法律摆出来。《刑法》第236条写得明明白白: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从重处罚;如果情节恶劣(比如致被害人怀孕),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贾老汉明知道小雨是傻丫头,没反抗能力,还两次欺负她,导致怀孕,按理说够判十年了。法院判十年,已经是顶格量刑里从重的了。
可问题出在执行上。法律确实规定,罪犯如果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但"严重疾病"是啥标准?是高血压就得监外?还是得躺床上起不来?看守所的鉴定准不准?有没有找第三方医院复核?这些关键信息,家属问了,法院说"按规定办",派出所说"我们只负责监管",踢皮球似的,谁也不说清楚。
更让人想不通的是,监视居住期间,贾老汉能自由出门,那小雨的安全谁来保证?她每天上学要路过贾老汉家门口,现在看见相似的草帽就尖叫。有次她在村口碰到贾老汉,当场瘫在地上,还是邻居把她抱回家的。高大哥红着眼圈说:"判十年有什么用?他要是在外面再碰着我闺女,我这当爹的能咋办?"
一个案子撕开的,是整个保护网的窟窿
这事儿为啥能闹成这样?表面看是司法执行的问题,往深了挖,是保护弱势群体的网破了个大洞。
小雨这样的智力障碍女孩,本该被"重点保护"。可她上学时,老师知道她情况特殊,可从没跟家长提过"多看着点";村里干部知道贾老汉独居,也没上门提醒过"别跟小孩瞎接触";就连她自己,被欺负了两次,都没人发现--直到怀孕才暴露。这不是"监管真空"是啥?
再看赔偿。法院判贾老汉赔小雨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可贾老汉说了:"我没钱。"高大哥算了笔账,小雨后续要做心理治疗、可能需要转学,这些钱加起来没个十几万下不来。现在全家人凑钱给她买药,奶奶愁得整夜睡不着:"俺们老两口快七十了,种几亩地够啥?"
对比下2016年四川泸州的一个案子:父亲性侵14岁智障女儿,被判五年半,法院直接撤销了他的监护权,把孩子交给民政部门,还联系了特殊教育学校。现在那孩子会画画了,见人会笑,去年还在残运会上拿了奖。这说明啥?只要各部门联动,弱势群体的保护网就能织起来。
要堵住漏洞,得这么做!
这事儿不能再拖了,得赶紧想办法补窟窿。
第一,给"监外执行"上道紧箍咒。 建议成立由医生、律师、社工组成的第三方评估小组,专门审核"生活不能自理"的标准。比如高血压三期、糖尿病并发症晚期才算,普通的慢性病不行;评估报告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省得有人钻空子。
第二,把监视居住的"紧箍咒"念紧。 给贾老汉这种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戴上电子脚镣,每天定时到派出所报到;禁止他进入学校、幼儿园、儿童乐园500米范围内;社区干部每周上门两次,跟邻居了解他的动向--别等出事了才后悔。
第三,给受害者搭座"救生桥"。 小雨需要心理医生,需要特殊教育老师,需要有人教她基本的生活技能。建议由民政部门牵头,联合教育、卫健、妇联,给每个受害的孩子建个"保护档案",从治病到上学,从心理到未来,全程盯着。
最后说句掏心窝子的话
十年有期徒刑,本来是对小雨的安慰。可贾老汉在外面"自由",这安慰就成了笑话。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是保护好人、惩罚坏人的武器。要是好人受了委屈,武器反而成了坏人的"保护伞",那谁还敢信法律?
这事儿不该只是网上吵一阵,得让它变成推动改变的契机。咱老百姓要盯着,相关部门要行动--只有把漏洞堵上,把保护网织密,才能让每个像小雨这样的孩子,下次再遇到危险时,能大声喊:"法律会保护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