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婚外情,两条三万块的账--安徽安庆男子陈某在情人家中猝死后,法院的判决让这起悲剧再度引发热议。
"人没了,凭什么不赔?"面对丈夫陈某的突然离世,妻子将他的情人王某告上法庭,索赔37万余元。而法院的判决却出乎许多人意料--仅支持3万元精神抚慰金,驳回了其他赔偿请求。

2025年11月,安徽岳西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审判决结果,不仅给这场婚外情纠纷画上了句号,更引发了全社会对情感关系中法律责任与道德界限的思考。
01 悲剧之夜:从感冒症状到心源性猝死
这场悲剧的发生早有预兆。
陈某本身健康状况复杂--有胰腺手术史、甲亢病史,需要长期服药。在2023年10月事发前,他已因感冒、咳嗽、发烧与王某一同前往诊所输液治疗七次。
2023年10月19日下午,陈某与王某发生关系后,当晚出现双腿发软、颤抖等明显症状。 对王某提出的就医建议,陈某轻描淡写地回应:"应该是感冒后遗症"。
这个决定,成了压垮生命的最后一根稻草。
次日凌晨,王某被怪异的鼾声惊醒,发现陈某嘴角流口水、不停翻白眼。 她立刻叫醒儿子,在0点21分拨打120,并实施了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
然而,一切为时已晚。经安庆市石化医院抢救无效,陈某被宣布死亡,死因为心源性猝死。
02 对簿公堂:37万索赔与法庭认定
面对丈夫的离世,陈某妻子认为王某存在过错,应承担30%的责任,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37万余元。
这已不是两位女性第一次对簿公堂。
此前,陈某妻子曾起诉王某返还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确认陈某赠与王某3万余元的行为无效。 如今,又是两个"三万块",为这段婚外情标上了价格。
法院经审理认为,关键点在于王某的行为与陈某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陈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健康状况和潜在风险负有谨慎注意义务。 而王某在发现其突发疾病后,及时采取了拨打120、实施急救等合理措施,已尽到救助义务。
03 法理情理:3万元补偿的逻辑
既然法院认定王某的行为与陈某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为何还判决3万元补偿?
答案在于公序良俗。
王某明知陈某有家室仍与其长期非法同居,这一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加之陈某在同居期间死亡,给其家属造成了精神伤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法院最终酌定王某补偿陈某家属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一判决,既坚守了法律底线,也回应了道德诉求。
04 健康警示:猝死背后的生命教训
陈某的案例并非孤例。医学专家指出,突发性猝死往往有迹可循。
"心源性猝死"通常指由于心脏原因引起的突然死亡。 像陈某这样本身有基础疾病,加上感冒未愈、身体过度劳累,都是潜在诱因。
情感波动也可能成为健康杀手。专家介绍,人在遇到重大情感打击时,交感神经会大量分泌儿茶酚胺类递质,导致心肌强烈收缩,心脏电活动异常。
严重时甚至可能引发"心碎综合征",虽然并非真的心碎了,但痛起来的感觉就像心真的碎了一样。
当身体发出警告信号--如陈某表现出的双腿发软、颤抖--最危险的做法就是像他那样忽视症状,拒绝就医。
05 情债价码:婚外情的法律风险
这起案件清晰地标示出了婚外情的"价码"。
在法院的两次判决中,王某先后付出了两个"三万"--一笔是返还的赠与款项,一笔是精神损害补偿。
法律从不介入情感本身,但一旦触及公序良俗底线,就可能产生法律后果。
本案中的3万元精神抚慰金,并非对直接因果关系的认定,而是对不当行为破坏社会善良风尚的一种警示。
一段婚外情,两条三万块的账,一个无法挽回的生命。法院的判决明确了法律责任与道德评价的界限,但留给两个家庭的伤痛却难以用金钱衡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