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的代价有多大?没有借款,却一步步把在上海一套价值千万的房产整没了,最后反而还欠下100万元。
2018年底,山东的张女士捡了个大漏,她用644万在法拍网上买下上海一套市值千万的房子。
说实话,这么便宜肯定是有瑕疵的,这套房的问题就是前房主程丽丽(化名)霸占房屋不搬。
据说当时张女士描述,花了50万保证金竞拍成功,然后找人借了钱付尾款,再拿着法院的裁定去过户,房子到手立刻抵押还掉借款,四舍五入,张女士用50万买下市值千万的房子,虽然暂时不能住进去,但实打实的不动产到手。
2023年,外地法院执行局来到上海,将原房主程丽丽强制迁出,将房子交给新主人,张女士喜迁新居。但因为前房主总来闹,她就把这套房子按市场价卖了。
程丽丽之所以会被强制拍卖房子,是因为她和丈夫替人担保借款450万。担保是个高风险行为,尤其是在民法典生效之前,适用担保法的时候,没有特别约定就一律按连带担保算,连带担保的法律责任几乎等同于借款人。
但程丽丽不知道,稀里糊涂地签了字,也就背上了债。法院要求程丽丽还钱,还不上就拍卖了她的房子,评估价900多万。
程丽丽认为,一共6个人担保,即便承担责任,她和丈夫俩人也只需要还150万。于是对抗执行,怎么都不肯搬,这才有了拍卖公告的那句话--即霸占房屋不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