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哥哥的指控,张阿妹喊冤。她表示,多年来一直对张为福照顾颇多,尤其是最近十几年,经常照顾他的起居和就医。达成赠房养老约定后,为方便照顾张为福,让儿子在自己居住的小区为他租房,并聘请保姆,每月保姆费就有7000元至7300元。即便双方发生矛盾,她也未曾中断过对张为福的照顾,坚持每天做饭,托保姆带给张为福吃,每月在张为福身上的花费超万元。
法院判决:驳回老人诉讼请求
法院在审理这起撤销房屋赠与诉讼时指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张阿妹的行为是否构成 "严重侵害" 张为福合法权益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上海法院经审理认为,尽管张为福因张阿妹擅自取走存款等原因,认为其不履行抚养义务,严重侵害了自己作为赠与人的合法权益。但自2022年3 月以来,张阿妹每月确实为张为福支付了房租、保姆费、公共事业费等日常开销1万多元,也愿意继续负责张为福的生老病死等事宜。
法院认为,张阿妹将张为福钱款取出的行为,尚未达到严重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的程度。目前,张为福已就张阿妹擅自提取存款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另案),其合法权益可以得到救济。同时,张阿妹为张为福支付房租、保姆费等并负责饮食等行为,应被视为仍在履行赠与合同所附的义务,张为福指控张阿妹不履行抚养义务不成立。综上,法院驳回了张为福要求撤销赠与合同的诉讼请求。
法院特别指出,张为福是体弱多病的孤老。作为受赠人,张阿妹在履行赠与合同所附的照顾义务时,应充分考虑张为福的客观情况,积极回应张为福的合理物质需求,兼顾好张为福的情感需求。
提醒
在处理赠房养老等涉及重大财产和养老问题时,一定要谨慎对待,最好签订详细的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无论是赠与人还是受赠人,都应遵守约定,尊重彼此的权益,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