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英家住广东,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平日里丈夫在外打工,她在家不仅要照顾孩子,还要上山砍柴,不过虽然日子过得艰辛,她却毫无怨言,把里里外外收拾得井井有条,是远近闻名的好妻子、好儿媳,然而当人们再看到她时,她却已经成了一具尸体。

1993年2月2日有人路过山上的小树林,发现一个婴儿和一个小女孩倒在血泊当中,不远处又发现了一具被雨布裹着的裸尸,这正是阿英和她的一双儿女,阿英的丈夫不敢相信自己一夜之间居然差点惨遭灭门,一家三口竟有两人死于屠刀之下。
他号啕痛哭,原本不怎么下雨的二月份的广东,仿佛也感应到了他的悲伤,飘起了雨,小树林里烟雾弥漫,一切都静默不已,警方也无比痛心,但他们知道,此时任何情绪都是次要的,只有抓到凶手,才能让受害者安息,让受害者家属得到安慰。
从现场警方已经得到了不少信息,首先阿英的姿势告诉他们,凶手是奔着强奸的意图杀人的,也就是说,他先是割断了阿英的喉咙,然后才打算将其强奸,强奸本应发生于她死亡之后,不过警方并没有在其体内发现DNA,只在雨布上发现了一枚指纹。

警方以这枚指纹作为切入点,梳理阿英的人际关系,然后开始调查,但是一筹莫展,而此时,接二连三的强奸杀人案发生了,1993年5月18日中午招娣的家人发现她还未回家吃午饭,于是上山找她,在小树林里发现了她的尸体。
1993年6月25日同样是在小树林里,有人发现该村的小贞也被杀死后强奸,其年幼的孩子同样丧命于恶魔之手……这两起命案,无论是凶手的作案习惯、作案目的,还是作案手法,全都如出一辙,很明显是同一人所为,因此被并案侦查。
在第一起案件中,警方确定这是一起强奸杀人案件,并获得了一枚指纹,在第二起案件中,有人在案发现场看见过陌生男子骑着自行车转悠,在第三起案件中,同样有人在案发现场看见过骑着自行车的陌生男子,并且他对这名陌生男子的描述,和前一人的描述相似。

由此,警方认为凶手应该是本地人,遂带着指纹、以及那块曾罩着阿英的雨布,开始对当地有相似特征的男人进行排查,很快就有人表示看见有一个叫做温锦雄的村民骑着自行车外出,无论是面貌、身材、穿着,都与目击证人的描述相似。
不过因为目击证人都否认温锦雄是凶手,而且他的指纹与雨布上的指纹不符,警方不得不将其释放,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久后警方发现一辆载客三轮摩托车上的雨布和案发现场的雨布几乎一致,由此找到了雨布的加工厂,并且确认温锦雄的父亲曾领过两块雨布。
其中一块被用于家中的牲畜棚,还有一块不知所踪,这块不知所踪的雨布其实就是阿英身上盖的那一块,警方确认了那上面的指纹,就是温锦雄父亲的指纹,英国著名推理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说三次巧合就是证据,由此温锦雄再次被列为重大作案嫌疑人。

不过要想万无一失,还缺乏最主要的证据,警方决定先跟踪温锦雄一段时间,但是整整一个月,温锦雄都没有任何异常,正当警方准备放弃的时候,又一起案件发生了,2013年9月12日,福莲原本在自家菜地中摘茄子,凶手突然跳出来拿小刀朝她猛刺。
不过福莲身手敏捷,不仅没有让凶手得逞,反而还割破了对方的右手拇指,随后凶手骑着车逃走,留下了一枚鞋印和带血的衣袖,警方立即赶往温锦雄家中,果然在他的右手拇指上看到了伤口,找到了一双有受害者血迹的凉鞋,鞋印和现场的鞋印一致。
温锦雄被逮捕归案,即使温锦雄狡辩说右手拇指是他自己划伤的,家里不见的铁锤、蔑刀、雨布统统和他无关,但事实已经将他是凶手的这一真相揭露无遗,温锦雄最终承认自己就是凶手,那么温锦雄为何会如此丧心病狂,接连不断做下如此歹毒之事,害死整整5个人?

实际上,温锦雄从小就对X行为有着超出常人的渴望,然而一直单身到28岁,始终得不到发泄,只能看看非法录像带,但是越看就越是欲火焚身,事发当天就是因为本身的X渴望加上看了录像带,内心的冲动久久无法停止,这才带上作案工具外出寻找目标。
第一次他先直接击倒了阿英,又接连击倒了她的两个孩子,然后把阿英拖进了小树林,准备实施犯罪时,两个孩子开始嚎啕大哭,他于是又返回乱刀砍向2个孩子,其中1个孩子死亡,另一个得以抢救回来,然后他再次打算对阿英下手。
不过因为太过于紧张,没能得逞,其后发现阿英其实还没死,眼珠子还在滴溜溜地转,于是将其杀害,虽然这一次没有强奸成功,但其实也接近于成功,这导致温锦雄开始了杀人然后强奸的恐怖行为,即使明知警方已经在调查此事,他也无法停止。

温锦雄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魔鬼,以强奸为目的杀人,构成强奸罪,属于强奸致人死亡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一声枪响中,温锦雄回到了地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