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隐私暴露跳楼身亡 男友担责

2026-09-14 10:55  头条

一段年轻的同居恋爱关系,因为一条微信好友申请演变成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十八岁的花季生命骤然逝去,留给两个家庭难以愈合的伤痛。广州增城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审判决,厘清了同居情侣之间的责任边界,也让大众重新审视亲密关系里的隐私边界与危难救助义务。

2007年出生的张某,在2025年10月结识年长自己8岁的李某,同年11月,二人开启同居生活。共同居住的日子里,双方感情并不稳固,多次因为情感矛盾爆发争吵。相关证言显示,张某曾经向闺蜜倾诉,吵架时被李某要求搬离住处,过往发生感情矛盾时,张某还出现过割腕这类自残行为,心理状态本就脆弱敏感。

2025年12月8日傍晚,李某凭借知晓的手机解锁密码,翻看张某微信,发现张某新增一名男性好友。次日凌晨宵夜期间,李某确认该男子是张某的前男友,直接使用张某的微信账号向对方发送消息。张某前男友随即发来一段14秒的私密语音。这段语音当场暴露张某的私人隐私,张某瞬间情绪失控,两人爆发激烈争吵,双方提出分手。

争吵过后,张某产生轻生念头,两次网购头孢类药物,订单都被李某取消。回到租住房屋,张某再次下单的头孢外卖送到,药物被李某抢下放置桌面。张某先后两次翻越阳台想要跳楼,都被李某及时拉回。情绪短暂平复之后,李某没有持续贴身看护处于高危状态的张某,独自去到客厅饮酒,把张某单独留在卧室,阳台推拉门也没有锁闭。张某第三次翻过阳台栏杆,李某上前阻拦,大声呼喊挽留,依旧没能阻止悲剧发生,张某从阳台坠落。李某立刻拨打120急救电话,下楼开展搜寻,张某经抢救无效宣告死亡。

悲剧发生之后,李某主动联系张某家属协商善后事宜,曾向张某姐姐表示愿意拿出10万元补偿老人,希望逢年过节替离世的张某尽孝。双方曾经草拟和解协议,最终没有完成签署。张某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李某索要72万余元赔偿。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指出,张某属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对自身生命安全承担最高注意义务,因情感纠纷选择跳楼结束生命,自身需要承担事件主要责任。李某和张某同居一室,基于同居形成的特殊紧密关系,面对陷入轻生危机的张某,法律赋予其危难情形下的救助义务,同居生活也会产生相互保障安全的合理期待。

法院认定李某存在两处明显过错。未经许可翻看张某手机,冒用张某账号联系前男友,直接诱发私密语音传出,隐私被公开,是激化冲突、引爆当晚悲剧的直接导火索。张某多次表露轻生想法,已经发生两次跳楼行为,属于明确的高危状态,李某虽然有过施救举动,但救助并不充分。将情绪极度不稳定的张某单独留在卧室,阳台没有上锁,没有清除坠楼的客观风险,看护出现重大疏漏。李某的过失行为,和张某最终坠亡的结果存在法律层面的因果联系。结合李某事后积极施救、主观恶性较小的情节,法院综合全案,酌定李某承担百分之十的侵权责任。案件核算各项损失合计1690187.97元,另外支持1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审判决李某向张某父母赔偿共计17901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