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病逝弟弟获857万 女儿仅获手机(2)

2026-05-13 10:01  头条

但女儿刘某对这一安排并不接受。她以"不当得利"为由,将舅舅范某甲和表弟范某乙告上法庭,要求返还857万余元及利息、金银首饰、房产证及五处房屋钥匙,另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法庭审理查明,立遗嘱前一天,医院管床医生出具证明,确认范某"神志清醒,可以独立思考问题"。法院据此认定遗嘱合法有效。对于刘某主张的现金、首饰等财物,因无法证明其存在及由舅舅方占有,未予支持。唯一获支持的是范某甲自行承认持有的那部手机--判令返还给刘某。

一审败诉后,刘某提起上诉。近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有法律人士分析,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立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法律就尊重其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母亲在临终前选择回报弟弟多年的照料,虽在外人看来对女儿略显严苛,但从法律上讲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