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到伤害一定要勇敢发声!媒体:让猥亵者成为“过街老鼠”

2025-04-11 15:03  头条

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分局通报,4月10日,杨某为博取关注,满足个人虚荣心,凭空编造"4月8日轨交1号线猥亵案被侵害人与违法行为人相识并相约至地铁内实施违法行为"等不实信息,并通过其个人社交账号发布在网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杨某已被抓获,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对猥亵男子的处罚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猥亵他人或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且情节恶劣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姚某在地铁车厢内实施猥亵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其行为伴随暴力、胁迫或符合"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等情节,则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