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保障
14.在麦积区教育局设立褐石培心幼儿园血铅异常幼儿后续治疗及服务保障专项基金,专门用于幼儿后续治疗产生的各项费用垫付和救助。
15.由麦积区教育局、财政局制定《专项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对专项基金实行动态预算管理,确保足额保障。
16.后续治疗产生的挂号、检查、药品、治疗等费用和期间产生的交通、伙食、住宿等费用,从专项基金中支付。
17.按照"一名幼儿不超过两名陪护人员,以实际发生为准"的原则,陪护人员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在专项基金中予以支付,具体依据《专项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执行。
18.对29名在园教职工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教育保障
19.褐石培心幼儿园暂由天水市实验幼儿园托管,并由麦积区政府统筹幼儿园建设、运行、教师配备补充和工资待遇保障。麦积区教育局为主管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天水市实验幼儿园选派专业团队,全面负责幼儿园管理、教学等日常工作。
20.坚持"就近入学、全纳平等"原则,尊重家长和学生升学意愿,在全市范围内统筹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义务、高中教育,在全市优质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统筹安排。
21.托管后,对原在园教职工按照"自主选择、重新聘用"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服务
22.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免费为幼儿家庭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并落实后续跟踪服务等维权保障措施。
23.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根据公安机关案件侦办结果确定理赔范围,按照校园方责任险合同约定,对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予以赔付。
24.通过法律援助,积极帮助家长依法维权,向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其他财产损失等。通过采取司法救助切实维护幼儿和教职工合法权益。
25.由专项基金垫付的费用,按法律规定依法向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