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对同事做性暗示表情辩称是嘟嘴

2026-01-13 09:49  头条

近日,云南省泸水警方行政拘留一名猥亵他人的男人

经查,2026年1月6日凌晨4时许,酒店住客籽某潜入隔壁房间,抚摸房间内熟睡女子的私密部位,被对方发现后逃跑。6时许,泸水警方成功将该男子抓获,该男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泸水警方依法对该男子采取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什么是猥亵?

猥亵是指在未得到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侵犯其身体敏感部位的行为。根据行为性质,猥亵可能构成行政违法,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前者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按照行政处罚进行处理,最高可处行政拘留15日。后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强制猥亵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头条号作者"梅姐说法"@梅姐说法 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和猥亵罪

籽某溜进隔壁房间,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酒店房间是客人付费获得的临时居住空间,具有类似于私人空间的属性,受到法律的保护。
往轻了说,籽某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他人房间,侵犯了他人对特定空间的使用、居住权利,在一定程度上构成民事侵权。
往重了说,籽某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籽某趁女子熟睡进行抚摸,虽然女子最开始没有反抗,但是这种不反抗并非表示女子同意,而是她熟睡中不知反抗。

当女子惊醒后吓得惊声尖叫,表明若女子处于清醒状态,必然不会允许籽某的行为。

判断籽某是否构成强制猥亵罪,重点在于是否存在"强制"手段。

籽某没有实施暴力、胁迫的行为,只是趁女子熟睡时实施抚摸。这种缺乏典型强制手段的情况,与刑法所要求的强制猥亵罪的构成有一定差异。

因此,籽某的行为构不成刑事违法,只构成普通的治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