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问题是,如果设计、施工、监理三方是兄弟单位,出了问题谁真追责?
自己查自己?还是左手打右手?
这种利益共同体模式,把本该相互制衡的三方变成了合谋分利的铁三角。
监理方本应是质量的守门人,现在却成了施工方的公关对象;设计图纸本应是技术的指南手册,现在却成了应付检查的道具。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模式并非个案。
我刚在天眼查看了看,华东勘测设计院和华东咨询公司在福建华安抽水蓄能电站等多个项目中,同样担任设计方和监理方,施工方还是中国电建所属企业。
所以问题就变成了,到底还有多少"永安大坝"在潜伏?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中国古人都懂这道理,而且并不是单纯的吟诵了句古诗,这还是物理规律。
那么,出路在哪?
首先,必须彻底打破一家人管到底的利益闭环。监理单位必须与施工单位完全脱钩,引入真正的第三方监督。就像足球比赛不能由一方球员兼任裁判,重大工程的监理也不能让"兄弟单位"来当。
其次,建立质量追溯的黑名单制度,对参与豆腐渣工程的企业和个人终身禁入,让违法成本真正高到不敢碰。
最后,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让媒体曝光和公众举报可以更加顺畅的发出声音来。
水利部早就规定水利工程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这很好。
但责任不能只在纸面,必须刻在每一个参与者的职业生命上,就像古代在城砖上刻工匠名字,出了问题拿你是问。
现代工程更需要这种刻名字的敬畏,不是刻在砖上,而是刻在制度里、刻在法律里、刻在每一个监管环节的独立性上。
现在,中国电建已成立调查组,永安市也启动专项调查。我们期待的不只是一份通报,而是一场真正的制度反思。因为永安大坝的问题,不在永安,而在整个行业"自己人管自己人"的潜规则。
当然,事情要改起来,不容易,很多事情已经形成了所谓的利益共同体。
不过好在现在事情爆出来了以后,调查很快启动,该追责的追责,该处理的处理。
我作为平头老百姓,只期望,当偷工减料从个别现象变成系统性风险,当监管失守从偶然事件变成模式化操作,我们需要的不仅是查处几个责任人,而是重构整个监督生态。
如果真能做到这一步,那些拒绝独立监督的项目,那些利益捆绑的铁三角,终将被市场和社会淘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