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太 300 万的房子无法定继承人,干女儿和侄子闹上法庭(2)

2024-10-11 10:46  案件聚焦

现在的问题是,许老太太的弟弟如今年近九旬,如果他健在,他就是法定继承人,也是法定的遗产管理人。但如果一旦据此撤销民政部门遗产管理人的身份,之后又无法找到这个弟弟的话,继承案就会陷入僵局难以执行。

了解了事情的特殊性,也为了避免空判,方便后续执行,徐汇法院并未撤销指定,依然由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沈女士称是许老太太干女儿,但没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扶养过许老太太,所以不能支持她要求继承的主张。

而侄子徐先生有多位证人证明他多年照顾许老太太,为她养老送终,因此判决由被告徐先生继承许老太太的房子,并将 30 万的折价款交付给许老太太的弟弟。

有了民政局做为遗产管理人,接下来的执行就很方便,案件将采用公证提存的方式,让胜诉的徐先生将 30 万元折价款打入指定账户,等待许老太太的弟弟或者他的继承人前来领取。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