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8日,当天小路的妻子带着他们的孩子小小路去上课外班,可是当天小路却觉得妻子有点不正常,浓妆艳抹这,还穿着情趣内衣,好似去约会,于是就偷偷跟在妻子后面想要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妻子把孩子送到补习班后,就跟男子刘某去酒店开房了,小路怒不可遏,于是就冲了进去,拍下了两人赤身的视频,上去就跟了刘某一拳,让妻子穿好衣服滚了出去,自己跟刘某在里面解决这事情。
小路很是愤怒,说了很多发泄的狠话,刘某不知道是害怕还是愧疚(已经和小路妻子幽会三年了),于是就提出拿钱补偿给小路,小路听后提出要6万元作为补偿,可是刘某表示自己没有这么多,于是小路就降低了要求,要了2.5万,刘某就分三次把钱给转过去了。
双方就此了解,随后不久小路和妻子也离婚了。
可是让人没想到的是,刘某转头就把小路给告了,说小路在酒店对他殴打和威胁,索要了2.5万元,是敲诈勒索,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路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的方式,向他人索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一审的时候,小路直接被判刑六个月。
小路不服,直接提出了上诉,二审审理下来,判决认为偷情不道德但无需赔偿,认为一审判的没毛病,于是就维持了原判,
也就是说小路还是要坐牢,而小路的老父亲老路,看到了儿子不判刑,为了让儿子尽快出狱,也不懂法,就着急忙慌把2.5万退给了刘某。
刘某心里真是美滋滋,白白w了别人三年,还把其老公送进去了。
很快小路出狱了,对于这个结果仍不服,到处上诉,不过结果很不理想,处处碰壁。终于在23年6月份,山东最高院接下了这个案子,决定由淄博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案件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2024年1月16日,再审案件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
2024年10月8日,山东淄博中院于当日对该案进行判决,这次推翻一审二审的判决,判决了小路无罪,理由是,刘某明知道小路妻子有家庭,仍和其约会,破坏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破坏公序良俗,存在重大过错。
而小路当时打人系激情宣泄行为,况且提出赔偿是刘某主动提出,虽然在金额数字上争论中,小路有言语威压,不过最后刘某也自愿接受了,所以以协商接受涉案数额,并非出于非法占有目的,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决无罪。
这真是大快人心,不过小编不懂法,不知道这么被白刑拘了6个月不知道能不能申请赔偿?既然小路是无罪的,那刘某是不是可以算诬告?让当地浪费了这么大的人力物力?
不过小路没有申请赔偿,可能是对让他家破的刘某恨之入骨,后来又一纸诉状,以不当得利为由把刘某起诉了,要求他退还当初老路给他的2.5万元,毕竟他们看来既然小路无罪了,那当初的2.5万元就不该还给刘某。
2025年7月2日,此案开庭,不过刘某没有出席,只是给了一个答辩状,表示,老路当初还的2.5万元是小路非法所得,还给他的,不是他刘某非法所得。
法官最后问原告,能否接受和解,原告说,如果把那2.5万还给他,就接受。
只能说本来一个简单的案子,可是某些人只讲书面文字,根本不考虑现实,白白浪费了4年之久,这四年对小路来说,应该是度日如年,人生有多少个四年好浪费,家没了,孩子估计也会因为这事,遭受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