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车祸去世未留遗嘱,妹妹以姐姐已出嫁为由争夺46万遗产

2025-08-03 10:53  头条

8月2日,半岛晨报报道了一则一对亲姐妹因为亡母去世,如何分割财产的新闻,引发了网友对于出嫁女以及招婿女的热烈讨论,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

一女子共生育两个女儿,由于当地的落后思想,女子心里始终无法释怀,便考虑招一个上门女婿。大女儿出嫁的早,也有自己的想法,女子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二女儿的身上。好在二女儿也听话,招了一个上门女婿。

结果没想到,女子因为一场车祸而丧命,留下了46万元的存款。由于女子生前没能留下遗嘱,这两个亲姐妹对于这笔存款产生了纠纷。大女儿认为虽然自己已经出嫁,但是对于母亲已经尽到了照顾义务。这笔存款应该进行平分。

可是小女儿不同意,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而且自己招夫上门,平时都是小两口照顾母亲的生活起居,尽到了绝大多数的照顾义务。根据当地的习俗,招夫上门这种情况,就应该继承全部的存款。两姐妹相持不下,最终对簿公堂。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第一,女子留下的46万存款应作为遗产进行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需要主意的是,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死亡前即已存在或确定必然获得的财产,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因被继承人死亡而产生的特殊财产不属于遗产。

本案当中,女子留下的46万存款是其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应该属于遗产的范畴。第二,由于女子在生前未能留下遗嘱,故其遗产应该按照顺序进行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即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根据上述法律可知,大女儿作为母亲的子女,并不因为自己已经出嫁,就丧失了继承的权利,所以大女儿有权要求分割母亲的遗产。

第三,法院这样判!法院认为,由于女子在生前未能留下遗嘱。所以其遗产的继承应该遵循民法典第1127条之规定。另查明,女子在生前共有两个女儿,其两个女儿均为合法的继承人。虽然大女儿已经出嫁,在法律上并不会因此而丧失继承的权利。

考虑到二女儿是招夫上门,在平时的生活当中尽到了大多数的照顾义务,在遗产分配时应该适当多分。综上法院判决,大女儿继承21万的遗产,剩余的由二女儿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