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满还没收房被算物业费 装修期间产生的物业费谁来交?

2025-07-13 21:32  华商网-华商报

他觉得没有收房,不是他的问题。

2022年9月,市民罗先生购买了西安自然界河山一套192平方米精装修的房子,总价为488万元。

2023年12月底,开发商通知交房,当天,罗先生就去验房,后发现了29处质量问题,"包括公卫马桶下水按键不灵敏,地板破损,瓷砖空鼓等,开发商、物业和我均在验房单上签字,他们承诺三个月给处理好。"罗先生说,截止现在,这些问题都没有处理完毕。

现在,他着急着收房,却被物业告知,要收取从寄发交付通知书至今的物业费,14个月共1万多元钱。

罗先生就不理解了,房子不具备交付条件,他没有收房,为什么还要收取物业费?"明明是他们逾期交付,期间我在外租房,还产生了费用。"

他说,就此事,物业曾约过开发商和他一起沟通,开发商也承诺可以减免物业费,可现在,物业并不兑现此事。

2月18日中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和罗先生一起,进入他的房间,还能看见客卫的台面有裂纹,卧室的金属踢脚线有锈斑,罗先生说,这些都是当时验房时发现的问题,还没有处理好,"这么好的楼盘,效率实在是太低了。"

西安经发物业股份有限公司自然界河山物业服务中心客服负责人窦女士说,因为施工单位多,业主的房子到现在的确有两个问题还未处理完,这是开发商和施工单位之间沟通的,物业不方便回答。业主要收房,物业费是要从寄发交付通知书算起的,但会对基础服务费打折,"针对这个情况,物业是和开发商一起开过协调会,但业主和开发商没有说好,物业也没有接到减免物业费的通知。"

物业还给罗先生出具的缴费通知单上显示,截止3月,物业服务相关费用共欠费12546.58元。

记者联系了开发商上实城开西安公司客服部的工作人员李先生,他说,汇报上级后给予反馈,但截至记者发稿,并未收到他的电话。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买房人购买的是精装房,有其特殊性,开发商交房不仅需有两书一表(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内地板及其他设施也要完好无损,即无瑕疵。具体到本事件,据罗先生反映,验房时发现29处问题,说明该房不具备交房条件,在该房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情况下,罗先生拒绝收房的理由是正当的,即便相关方向罗先生寄发了交付通知书,对罗先生也无约束力。

赵良善表示,在罗先生拒绝收房的情况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因此,物业不能将未交房期间的物业费强加于罗先生,如物业欲收取物业费,也只能向开发商收取。

赵良善解释,因罗先生拒绝收房的责任不在于罗先生,而在于开发商,所以不能将物业费的交纳殃及无辜的业主罗先生,不能将此风险和责任转嫁给罗先生。建议物业尽量与罗先生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罗先生可向当地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反馈,由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