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熊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对熊某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
39岁的熊某经营着小本生意,然而生意的屡屡不顺,让这个中年男人十分焦虑。2024年12月的一天,熊某收到一条无抵押贷款短信,这让他看到了解决经济困境的希望。
无需担保、高额贷款,这样的诱惑让熊某心动不已。他按照网站指引,添加了所谓客服的微信。对方称,只需要熊某配合先帮我们走流水包装银行卡便可以贷款20万元。
为了尽快拿到贷款,熊某立即乘飞机从江西来到北京,按照上游客服的要求,在约定地点见到了前来对接的工作人员,熊某发现,竟是两名十五六岁的少年。
虽然接头人的年龄让熊某感到疑惑,但他仍将工商银行卡号交给对方,等待流水入账。第二天,熊某的银行卡突然收到了51万元转账。对方要求他立即将钱全部取出,购买黄金。
按照指示,当熊某来到金店门口,两名少年却以不方便进去为由,让他独自完成交易。此时的熊某,心心念念着20万贷款的发放,没有多想,便进入金店开始购买黄金。
将购买的黄金交到指定的人手中后,熊某带着剩余的6000元现金,连夜飞回江西老家,满心期待着贷款到账。然而一周后,等来的不是放款通知,而是北京房山警方的手铐。
直到被讯问时,他才得知,自己的银行卡竟接收了50多万电诈赃款,而那个承诺办理贷款的上游,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