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石景山检察院获悉,该院对一名在短时间内相继猥亵20余名女子的男子提起公诉,近日该男子因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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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在2025年秋天的一个傍晚,受害者是一名30多岁的女子,当时她独自行走在北京石景山永引渠南路,遭遇了一名头戴黑色头盔、骑电动车的男子的猥亵。该男子趁其不备,从身后拍打了她的臀部,随后迅速逃离现场。受害者报警后,警方接连收到数起类似报警,均为单独行走或跑步的女性被偷拍臀部。
警方通过调取监控视频,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今年25岁,因其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被警方于2025年12月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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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在到案后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他表示,自己为了寻求性刺激,选择在晚上7点左右天色较暗的时段,针对单独出行的年轻女性进行猥亵。王某承认,起初他感到紧张害怕,但随着犯罪次数的增加,他逐渐变得愈发猖狂。
根据刑法第237条第1款的规定,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达到一定社会危险性的行为。检察官指出,王某利用骑电动车的速度优势,快速实施猥亵行为并逃离现场,属于"强制方法"。虽然每次猥亵的时间短暂,但其行为在公共场所发生,利用了被害人孤立无援的状态,已达到应受刑法惩处的程度。
2026年3月11日,石景山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3月23日,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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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件引发了社会对性骚扰问题的广泛关注。检察官提醒,女性在独自出门时应尽量选择人多明亮的地方行走,若遭遇性骚扰,应勇敢维护自己的权益,及时报警并固定证据,以便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持。
王某因猥亵多名女性而受到法律制裁,体现了法律对性侵类犯罪的严惩态度。希望社会能够更加关注女性的安全问题,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