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孝感一名 43 岁男子李先生反映,其视力状况已达到残疾二级标准,却在两次评定中被定为三级,引发社会关注。目前,当地卫健委已介入调查,认定涉事鉴定机构存在专业短板,已取消其视力残疾鉴定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启动处理程序。
当事人:视力严重受损,两次评级均 "降级"
李先生介绍,他此前持有四级视力残疾证,后视力持续恶化。今年 3 月,他按规定申请重新评定换证,自测右眼矫正视力仅 0.05,左眼仅能在 30 厘米内分辨物体轮廓,符合视力残疾二级标准。
然而,在孝感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两次评定中,结论均为视力残疾三级。这一结果让李先生难以接受:"按国家标准我该是二级,两次都评三级,明显有问题。"
国标明确:二级盲与三级低视力界限清晰
根据我国《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视力残疾分四级,一级最重、四级最轻。
- 二级盲(重度):最佳矫正视力≥0.02 且<0.05,或视野半径<10 度。
- 三级低视力(中度):最佳矫正视力≥0.05 且<0.1。
李先生右眼矫正视力 0.05,正处于二级盲与三级低视力的临界线,左眼视力更差,按 "双眼以较好眼为准" 原则,应评定为二级。
官方调查:机构专业能力不足,已取消鉴定资格
事件曝光后,孝感市卫健委迅速介入核查。答复书明确指出:孝感市妇幼中心存在专业能力有短板、国家标准掌握不扎实、理解不透彻、界定不精准等问题。
据此,当地卫健委作出处理:立即取消孝感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视力残疾鉴定资格,并责成对相关鉴定人员依规处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