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带娃住合租房被要求强制搬离,租赁公司称只能住两人

2025-09-08 17:06  头条

"孩子才满月,我们却被要求三天内搬离,否则后果自负。"广州白云区龙归地铁口旁的一栋合租房里,90后新手爸爸阿峰(化名)抱着襁褓中的女儿,一脸倦色。床头柜上,还摆着自如平台两天前发来的《解约通知函》。

阿峰与妻子均是湖南来穗的"广漂",去年10月通过自如平台合租了一套四室一厅里的主卧,月租1690元。合同里有一行小字:每间房"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年龄限18-40岁"。签约时,小两口并未在意--"就我们俩,完全符合"。

今年7月,女儿出生。新生命的降临没带来太多喜悦,却先引来了"逐客令"。8月20日,管家在微信群提醒"房间超载";8月28日,公司邮件正式通知:因违反居住人数条款,须在9月1日前搬离,逾期将强制清退并扣除押金。与此同时,同屋另外三位租客也集体投诉:婴儿半夜啼哭、老人白天占客厅、厨房堆满奶瓶消毒锅,"公共区域几乎成了月子中心"。

"我们不是不讲理,也愿意多交水电费,可孩子也算'第三人'?"阿峰妻子红着眼眶说,她每天只让母亲过来帮忙4小时,做完饭就离开,没想到仍被认定为"常驻"。自如方面则表示,正式通知前已多次口头协商,甚至提出可协助寻找整租房源并减免部分违约金,但夫妻"坚决不搬",公司才发出最后通牒。

广东台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套110㎡的房子被隔断成5个房间,客厅只剩一条过道。早晚高峰,卫生间排队超过20分钟。租客小赵坦言:"理解新手父母的不易,但我们是单身打工人,每天加班回来还要抢厨房、抢洗衣机,确实吃不消。"

法律视角:孩子到底算不算"第三人"?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筱波指出,广州2019年出台的《住房租赁标准》明确规定,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但"抚养关系"可突破人数上限。"也就是说,婴儿作为法定被抚养人,原则上不应计入'超出人数'。"黄律师认为,自如格式条款未对"同住人"作出例外约定,涉嫌排除承租人主要权利,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此外,平台若强制换锁、扔东西,或面临民事侵权甚至治安管理处罚。

截至发稿,自如最新回应:搬离期限可放宽至9月15日,并减免50%违约金,但前提是夫妻必须"主动配合"。阿峰则已向广州市住房租赁纠纷调解中心提交申请,并考虑起诉平台"格式条款无效"。

"我们不是赖着不走,只是希望别把孩子当成'原罪'。"阿峰说,如果最终必须搬,也会走法律程序,"至少给所有带娃的租房家庭一个交代"。

这场看似简单的合同纠纷,实则撕开了大城市租赁市场的隐形裂缝:一边是年轻人对"合租性价比"的刚性需求,一边是新生儿家庭对"过渡性住房"的迫切渴望。当资本化公寓追求"高密度、标准化"时,如何包容生命的自然生长,成为城市治理的新考题。

专家建议,广州可借鉴上海、深圳做法,将"哺乳期婴儿"纳入合法同住人豁免范围,同时鼓励大型租赁企业拿出5%-10%房源试点"亲子合租房":设置隔音墙、公共母婴角,月租上浮不超过10%,既保障其他租客体验,也给新手父母一条活路。毕竟,城市的温度,不应只写在房价统计表里,更应回响在每一声婴儿啼哭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