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题:嫖娼没有抓现行,事后若被小姐供出来会受到处罚吗?
此前还真有当事人咨询过这种情况。
因为卖淫小姐被抓获,公安机关通过其手机发现其他嫖客,联系嫖客并要求他去派出所做笔录。当事人很害怕,所以就咨询了律师。
卖淫嫖娼,自然是违法行为。
但对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想要处罚的时候必须考虑两点:一是违法事实是否清楚,是否有相应的证据予以佐证;二是是否在追责的时效内。
法律层面是讲证据,如果证据不足的话,强行作出处罚决定,那被处罚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一旦证据不足,处罚决定就有可能被撤销。如果被抓现行的情况,那没话说,人证物证等证据齐全,也没办法狡辩。
但如果没有被抓现场,那就要看公安机关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卖淫嫖娼的事实。如果证据充足,能够认定卖淫嫖娼的事实,那自然是可以进行处罚。其实卖淫小姐本身也不太可能主动供出来,更多的时候是公安机关在调查的时候通过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发现有其他人员嫖娼的事实。这个时候女方会主动坦白这个事实。
另外一个则是时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这里的六个月期限,是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所以如果嫖娼的事情发生六个月之后再被发现,那过了时效,也不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