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具有个性化、多样化的特点。同一件艺术作品,不同人基于不同阅历,从不同角度,可能会做出不同甚至是完全相反的解读和判断,这很正常。对于"贵妃出浴"这样的雕塑,有不同解读,并不奇怪。只是,相关部门应当保持应有的定力,坚持主流价值判断。对于某些违背常识常情的投诉,勇敢说不。
类似"争议"并不少见。多年前,广州"肥女"雕塑群曾被投诉"有伤风化";去年8月,"鲁迅夹烟"墙画也被人投诉,认为可能会"误导青少年模仿吸烟"。
不论是墙画还是雕塑,作为公开展示的艺术作品,本应接受公众的评判。每个人都有权利从自己的角度对艺术作品做出赏析。在艺术赏析上强求一致,没必要,也做不到。
值得警惕的是,部分人打着"维护社会风气""爱护青少年"之类的旗号,将自己的审美强加于公众,甚至企图以自己的喜好和判断,裁决艺术作品的去留。凡是自己看不顺眼的,抬手就是一个投诉,要求整改"下架",这显然超出了正常审美的范畴。
对待公共艺术作品的态度,一定程度上反映着社会的包容度。一个宽松、包容的社会,应当允许人对公共艺术作品做出不同解读,更应当给予"争议"作品存在的空间。不能一有投诉,就匆忙"下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