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想在安理会为以色列"出头",但终究是没拦住,中方这边话音刚落,那边国际刑事法院就下发了逮捕令,以总理在劫难逃,美国是如何为以色列"出头"的?中方又说了什么?对于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美西方又是什么态度?
11月21号,国际刑事法院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前国防部长加兰特下发逮捕令,要求123个缔约国有责任执行相关决定。其原因是在巴以冲突期间,他们涉嫌犯下以饥饿作为战争手段和故意指挥攻击平民的战争罪行,以及谋杀、迫害和其他不人道行为等反人类罪行。其实,早在今年5月份,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卡里姆·汗就已经提出了逮捕令的申请。不过,由于以色列不是《罗马规约》的缔约国,无须接受法院的管辖权,内塔尼亚胡不太可能接受审判。但这或许由不得内塔尼亚胡,毕竟,123个缔约国在那摆着。
在逮捕令下发后不久,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博雷利就呼吁所有成员国应重视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和其他责任人的国际逮捕令。他指出,位于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作出的这一决定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欧盟所有成员国作为国际刑事法院有关条约的缔约方都"有义务执行法院的决定"。对此,荷兰外交大臣费尔德坎普表示,他的国家会在必要时执行对内塔尼亚胡的逮捕令。法国对逮捕令的反应则是"与国际刑事法院的规则保持一致"。当然,除了内塔尼亚胡本人外,也有反对的,首先站出来的就是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