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其血液酒精含量、情节等犯罪事实。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罗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其血液酒精含量、情节等犯罪事实。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罗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