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泗洪一起令人痛心疾首的案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愤慨。一名七旬男子贾某某,竟对14岁患有智力障碍的女孩伸出罪恶之手,实施强奸并致其怀孕。2025年6月,贾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然而判决后却未被收监,引发公众质疑。
据了解,贾某某未被收监是因为其身患多种疾病,看守所出具了不予收监通知书,目前法院正对其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将根据结果决定是否收监。从法律程序上看,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等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如果贾某某确实符合相关情形,那么目前的处理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法律依据的。
但公众的愤怒并非毫无道理。受害者是一名年仅14岁且智力障碍的女孩,身心正处于脆弱的成长阶段,却遭受了如此惨无人道的伤害。公众担心,若犯罪嫌疑人因身体原因逃脱牢狱惩罚,对受害者而言是二次伤害,也会让社会公众对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平性产生动摇。毕竟,法律的目的不仅在于惩罚犯罪,更在于维护公平正义,给予受害者应有的慰藉。
回顾过往,类似高龄罪犯因身体原因未被收监的案件并非个例。这反映出高龄罪犯刑罚执行中存在的实操困境。一方面,法律对高龄罪犯有从轻或减轻规定,体现人道主义精神;另一方面,看守所或监狱对高龄犯、生活不能自理犯人的收押能力存在差异,不同地区"适度从宽"量化尺度不一致,导致同案不同判,公众难以理解接受。
这起案件不仅仅是一个司法执行问题,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一次考验。司法部门在执行法律时,需审慎权衡各种因素,完善相关程序和规定。在鉴定贾某某身体情况的过程中,应确保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布鉴定结果和法律依据,让公众了解每一个决策背后的考量。同时,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要加强监管,防止出现监管漏洞,让罪犯逃避应有的惩罚。
对于受害者及其家庭,相关部门应给予更多关怀和帮助,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走出阴影,重新回归正常生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让公平正义不仅体现在法律条文上,更体现在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处理中,让公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