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5年前被冒名贷款至今受影响,法院的判决让评论区炸锅(2)

2024-11-06 11:21  搜狐

原来在5年前,李先生将自己的身份证交给了一个熟人朋友,让朋友帮忙给自己办理社保业务,朋友拿到李先生的银行卡之后,瞒着李先生,偷偷去了银行给他自己办了一笔37.3万元的贷款。

之后的5年时间里,那个朋友一直没有偿还这笔贷款,于是,银行根据贷款人的身份信息,要求李先生偿还36.8万本金和62万元的罚息,共计约近100万元。

李先生突然被这泼天的"财富"给吓坏了,急忙报警求助,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贷款协议上的签字并非李先生本人签的,的确是他人冒充了李先生签的字,并且还给李先生出具了相关的证明文件。

原本以为警方都证明了自己的清白,这个贷款不是自己本人办理的,银行和法院这边就会撤销自己的处罚,然而,成都中院的判决让男子大跌眼镜!法院驳回了李先生的上诉请求,仍然要求李先生承担这笔贷款的还款责任。

意思就是说,这个钱虽然不是你借的,也不是你用的,但你还是要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