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给女友写17万元借条,分手后被起诉称是为哄女友开心

2025-03-26 11:10  搜狐

2025 年 3 月 24 日,四川绵阳涪城法院审结一起因恋爱期间借条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相恋四年的侯女士与柯先生分手后,女方持男方出具的 17 万元借条提起诉讼,男方庭审中辩称 "写借条是为哄女友开心",最终法院判决男方偿还本金 16 万元及相应利息,该判决现已生效。此案引发社会对情侣间经济往来法律边界的关注。

侯女士与柯先生恋爱期间,双方存在多笔经济往来。女方提交的证据显示,2021 年至 2022 年间,她通过四份转账凭证向男方支付共计 17 万元,2023 年 2 月柯先生出具借条,载明 "因装修房屋借款 17 万元,还款期限至 2023 年底"。分手后,侯女士主张剩余 16 万元债权(已还 1 万元),而柯先生承认借条与转账记录真实性,却称借条是感情危机时为安抚女友所写,并无真实借贷意图。此外,柯先生指出恋爱期间自己向女方转账逾 110 万元,远超女方的 66 万元转账总额,主张 "无需借款或已还清"。

法院审理聚焦三大争议点:其一,借款事实是否成立。借条载明的装修用途与转账记录、录音资料、当事人陈述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贷合意真实存在。其二,特殊关系的影响。尽管男方转账总额更高,但情侣间经济往来的复杂性不能否定单笔借款的独立性,男方未举证证明其他款项性质或还款事实。其三,行为能力与法律后果。录音显示双方沟通冷静平和,无情绪胁迫情形,柯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明知出具借条的法律意义。且借条出具后,男方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需承担不利后果。

本案中,借条与装修用途的结合,强化了借贷合意的证明力,而男方未能举证推翻,最终承担败诉后果。

"本案为'随意出具借条'者敲响警钟。" 承办法官指出,恋爱期间应明晰经济往来性质,大额款项建议书面约定,转账备注用途,留存沟通记录。司法实践中,仅有转账记录难以认定借贷(如海南案中 9500 元转账被认定为赠与),而明确的借条 + 交付证据则构成铁证(如福州 20 万元借条胜诉案)。此案亦提醒公众,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不因情感关系而豁免,"哄人" 的借条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绵阳情侣的借条纠纷,本质是情感信任与法律规则的碰撞。法院的判决重申了一个原则: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需受法律约束,尤其是经济往来的书面承诺。对于公众而言,此案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 恋爱中的 "甜蜜转账" 需理性对待,分清赠与与借贷的边界,以证据意识守护权益,方能避免 "分手后的借条之痛"。正如法官所言:"法律不保护盲目付出,却尊重每一份审慎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