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遭性侵 民警隐匿证据致人受冤入狱

2024-08-06 13:53  头条

2015 年 10 月 25 日清晨,在兰州新区,一名 10 岁的小女孩在学校附近的玫瑰地遭受性侵害。案发地点位于西岔镇四墩村小学附近。小女孩指认常在自家小卖部打麻将的张开胜为作案人。

受害者李梅年仅 10 岁,案发当日回家后哭着向父亲诉说遭遇,父亲带着她四处寻找作案人无果。过了几日,李梅看到在家中打麻将的张开胜,觉得像作案人但不敢确认。次日再次见到张开胜时浑身发抖,这才敢确认。于是,其家人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4 点向西岔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李某立即向当班副所长马甄汇报。马甄得知案情后,安排民警前往李虎家,并当场将正在打麻将的张开胜抓获。张开胜系重庆人,四十多岁,父母早亡,一直单身未婚,与大哥相依为命。案发前一直在被害人家的四墩村帮人盖房子,平时会去李虎家开的小卖部打麻将。由于一口四川话,常被误以为是四川人。

警方初步侦查认为张开胜有重大作案嫌疑,将其刑拘。2016 年 5 月 30 日,皋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就在法院未当庭宣判后的第三天,案件出现重大反转。

二、冤情浮现

张开胜被认定为重大作案嫌疑人的过程,始于受害者李梅的指认。然而,这一指认在证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警方就匆忙将其刑拘。

在证据采集方面,兰州新区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存在明显的疏漏。对于如此严重的刑事案件,仅仅依靠受害者的指认就迅速采取行动,显得过于草率。本应更加严谨地进行多方面的证据收集,例如现场勘查、周边监控调取等,但这些工作似乎并没有做到位。

在证据判断上,警方更是犯下了严重错误。尽管曾两次通过 DNA 鉴定完全排除了张开胜的作案嫌疑,可办案民警马甄和李某却刻意隐匿这关键证据,导致张开胜被错误羁押 244 天。这种对证据的错误判断和恶意隐匿,严重违背了执法公正和司法程序的要求。

此案件反映出警方在侦查过程中,未能遵循科学、严谨、公正的原则,不仅给张开胜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损失,也损害了警方的公信力和司法的公正性。

三、案件反转

2016 年 5 月 30 日,皋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开胜强奸案,但未当庭宣判。然而,就在此之后的第三天,案件迎来重大反转。因另一起强奸幼女案,犯罪嫌疑人余碎虎被抓获,通过 DNA 比对,发现他竟是这起案件的真凶。这一意外发现成为了张开胜案件反转的关键契机。

有关部门随即对张开胜案件重新审查,发现此前兰州新区警方在侦查中存在严重问题。原来,张开胜被抓后,兰州新区警方在侦查过程中曾两次通过 DNA 鉴定完全排除了他的作案嫌疑,可这关键结论竟被办案民警马甄和李某刻意隐匿。

真凶余碎虎落网后,皋兰县检察院迅速行动,撤回对张开胜的起诉,并在张开胜释放的前一天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同时,启动纠错追查程序,依法对马甄和李某这两位"隐匿关键证据"的民警进行刑事逮捕和起诉。

最终,张开胜得以洗清冤屈,重获自由。这一案件的反转不仅还了张开胜一个公道,也揭示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和对权力滥用的零容忍态度。

四、真相揭示

两民警马甄和李某隐匿 DNA 无罪鉴定结论的行为令人震惊且发人深省。从动机角度分析,或许是出于急于破案立功的心态,导致他们忽视了法律程序和公正原则。也有可能是工作中的疏忽大意,对证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从而酿成大错。

这种行为带来的后果极其严重。对于张开胜而言,无辜被刑拘羁押 244 天,身心遭受巨大创伤,人生轨迹被彻底改变。他失去了自由,承受着冤屈带来的巨大压力,精神和名誉受到极大损害。

对司法系统来说,严重破坏了其公信力和权威性。公众对警方的信任度降低,质疑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谨性。

同时,也在社会层面产生了不良影响,引发了民众对司法公正的担忧和讨论,对社会的稳定和谐造成了一定冲击。

总之,两民警的这一行为是对法律尊严和公民权利的严重践踏,必须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和警惕。

五、后续处理

皋兰县检察院在发现两位民警的违法行径后,迅速且坚决地启动了纠错追查程序。首先,对马甄和李某依法进行了刑事逮捕,使其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随后,检察院对他们进行了严谨的起诉工作。在诉讼过程中,充分搜集和整理证据,以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在对受冤者张开胜的赔偿和安抚方面,皋兰县检察院向张开胜支付了 6 万余元的刑事赔偿金。不仅如此,涉案的西岔派出所为了尽量弥补张开胜所遭受的身心创伤,时任派出所所长魏永斌及主办此案的两位民警共个人出资 12 万元赔偿给受冤人,并签署了"不上访、不炒作"等附加要求的补偿协议书。同时,相关部门还对张开胜进行了心理疏导和关怀,帮助他尽快走出这段阴霾,重新回归正常生活。这一系列的赔偿和安抚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张开胜所受到的伤害,也体现了对受冤者的尊重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