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女孩遭同班男生杀害 顶格或判无期

2025-11-28 10:23  头条

11月28日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引发全国关注的"14岁初三女生遭同班男生杀害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钟某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5年4月8日晚,即将迎来15岁生日的优优(化名)在自家单元楼门前,被同班同学钟某某持网购折叠刀连捅26刀致死。监控显示,钟某某作案前刻意绕路蹲守,并在优优呼救时折返补刀致其毙命。法医鉴定显示,优优心脏、双肺等要害器官均被刺穿,失血性休克死亡。

更令人心寒的是,钟某某作案后逃回家中谎称"见义勇为受伤",其母甚至在小区群散布虚假信息企图掩盖罪行。

法院审理查明,钟某某(案发时14岁)因长期无端猜忌优优"家庭条件好、成绩优异"心生妒恨,提前预谋并搜索"未成年人刑责"相关条款。庭审中,其辩称"遭受校园霸凌"却未提供实质证据,反而多名同学证实钟某某在校曾有欺凌行为。

尽管被害人母亲曾女士当庭泣诉"不要赔偿,只求死刑",但依据《刑法》规定,作案时未满18周岁不得适用死刑,最终顶格判处无期徒刑。

"我接送凶手和他姐姐整整三年,却换来女儿被捅26刀!"曾女士受访时几近崩溃。据其回忆,2022年钟某某母亲以"无暇接送"为由恳求帮助,她出于邻里情分无偿承担接送任务。三年间,优优曾提及钟某某"嫉妒成绩""故意碰撞"等异常,却被误判为"男孩好胜心强",未能及时警觉。

惨案发生后,曾女士暴瘦憔悴,丈夫亦陷入沉默。原本计划的中考后新疆家庭旅行,如今只剩优优书桌上未写完的复习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