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号,香港荃湾警察在众安街的一间屋子里逮捕了一名35岁内地女子,她持有的是港澳通行证,既不是签证也不是工作签。

警察当场搜出大量避孕套和湿纸巾,这些东西摆得清清楚楚,一看就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第二天早上,她被带到西九龙法院,面临两项指控,一项是"为不道德目的教唆他人",另一项是"违反逗留条件"。
第一个罪名听起来复杂,其实指的是香港法例第147条,这一条通常用来处理拉皮条、为他人介绍生意的人,而不是直接从事性工作的人,这说明警方可能认为她并非亲自接客,而是帮别人牵线搭桥。
第二个罪名更为常见,内地居民持通行证前往香港,只能用于旅游或探亲,不能打工赚钱,即使涉及灰色地带的活动,只要收钱就违反规定,两个罪名合并在一起,实际上是为了方便取证,不需要抓现行就能处理。
12月17日上午,香港警务处公共关系科正式向南都N视频记者证实了此案细节。该女子目前面临两项严厉指控,分别是"为不道德目的而教唆他人"罪以及"违反逗留条件"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案件已于今日早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正式提堂。
此次行动再次释放了香港警方对非法卖淫活动"零容忍"的强烈信号。持证赴港从事不法行为,不仅是对法律尊严的公然践踏,更是对自己前途的极度不负责。提醒广大出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切莫心存侥幸,为了眼前的非法利益而身陷囹
这几年来,类似的案件越来越多,被抓的人大多是25到40岁的内地女性,她们很多来自小地方,学历不高,家庭压力大,有的还欠着债,现在她们不再站街招揽生意,改用微信和小红书发消息,打着陪聊或代购的名义接单,表面上看起来隐蔽,实际上还是违法,一旦被警方盯上,最容易出问题的是违反逗留条件这一条,因为证据容易找到,手机一查就全清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