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女子失踪14年:被拘禁近5年遭强奸产女

2024-11-03 13:17  头条

湖南常德,一女子大学毕业后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可是看着舅舅做生意赚大钱,女子顿时也有了辞职外出闯一闯的想法,在男友的介绍下,女子认识了一名"神通广大"的男子,谁知,女子最终被这名男子囚了5年,还被迫生了女儿。

女子张玲(化名)大学毕业后,在家人的帮助下,找了一份办公室文员的工作,不甘于平庸的她想着舅舅在外地做生意赚大钱,于是就做起了卖日用品小生意,结果父母却觉得张玲似乎被骗,于是双方就有了矛盾。

在男友的介绍下,张玲认识了"神通广大"的男子钟鹏,不曾想却被钟鹏骗到了家中囚禁了起来,期间,钟鹏强行与之发生关系,张玲被迫生了一个女儿。

在被囚禁的5年里,钟鹏的行为被女婿撞见,于是,钟鹏将张玲送去了一个庙里,庙主薛丹收留了她。

相反,在重获自由后,张玲选择了和薛丹的儿子在一起,却不敢也没脸再联系父母了。

整整过去了14年后,警方在比对失踪人口时,意外的发现了张玲,随即,钟鹏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和强 奸罪被立案,可惜的是,因为非法拘禁罪已经过了追溯时效,最终,钟鹏被以强 奸罪判处了15年有期徒刑。

事发后,网友纷纷表示,钟鹏判的太轻了,拘禁一个人5年,换来自己15年,这太轻了。

还有网友表示,怎么非法拘禁会超过了追溯时效,这毁掉的是一个人的未来。

按照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由于非法拘禁罪的最高刑罚是三年,所以,经过5年没有被追究的话,是无需承担责任的,本案中,张玲获得自由后,在长达十年的时间没有主动追究对方责任,显然可以理解是放弃追究了。

但是,由于在被非法拘禁期间,钟鹏又实施了性侵犯罪,而且这个罪名最高是死刑,也就是追溯时限是20年,只有在张玲事发后20年没有追溯的情况下,钟鹏才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为何钟鹏没有被判处死刑,实际上,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恶劣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本案中,虽然钟鹏的行为性质恶劣,但是却没有导致受害人死亡,也不存在多名受害人的情况下,因此钟鹏是没有被判处死刑的。

但是,这起案件的发生,还是说明了一些问题,作为受害人,轻信他人,随意和对方进入他人的住处,结果在被侵害的时候没有人能帮上忙,也没有办法向外界及时求救。

在获得自由后,因为担心名誉等各种问题,不愿再联系家人,一定程度上也是放纵了犯罪。而如果在当初,年轻有干劲的张玲在和父母沟通出现了问题后,没有选择急于证明自己,想必这场悲剧也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