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竟找前女友复合,妻子太爱他:我等你回家

2024-12-12 11:25  网易

吴女士与丈夫张某恋爱到结婚像大多数人一样,经历过甜蜜,经历过花前月下,拥有过家人的认可和亲友祝福,吴女士和丈夫都期盼能有一个幸福的婚姻,相伴到老。

刚结婚的一两年,吴女士和丈夫张某生活的倒也是风平浪静,就算有过一两句拌嘴,两人也觉得这就是一个磨合期地,过去就好了。

吴女士以为趋于正轨的生活就是就是这么平淡,可是丈夫张某却认为生活中缺少了很多的激情,他对妻子吴女士的埋怨越来越多,认为吴女士做为妻子没有尽到一个做妻子的责任。

可是吴女士心中也有很多的委屈,女儿年龄小,而她自己又要上班,每个人都能为家多付出一些,吴女士认为这样的家才能更和谐。

可是张某并不能接受吴女士对生活的看法,越发的觉得生活无趣,他甚至多次提出要与吴女士离婚,可是吴女士觉得女儿年龄太小,家庭刚刚组建几年,磨合期过了就好了。

张某见与吴女士协商不成,在女儿五岁时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请求,关于离婚的理由,张某更是直言不讳的说,自己在外已经与其他人同居了,并且对方已经怀孕了。

吴女士以为丈夫张某工作太过压抑,找不到突破口,才找出的借口离婚,她看着年幼的女儿,再看看原本一个完整的家,吴女士实不忍心做出离婚的决定。

可是吴女士不愿意离婚,留不住张某的心,更留不住张某的人,自从第一次起诉离婚之后,张某就与吴女士的关系越离越远,两人几乎在同一个屋檐下也不会再说话。

张某干脆搬出去住,很少再回家了。时隔10个月之后,张某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经过一个月的调解,两人同意协议离婚。

离婚的前前后后,吴女士都很少向别人提起自己的生活,她一直觉得在这个家庭中,走得匆匆忙忙,没能给女儿留住一个完整的家庭,自己也有很大的责任。

可就是这么纠结的生活了一段时间,吴女士竟然从一位朋友的口中得知,在两人离婚后不久,张某便火速结婚了,甚至在二婚后6个月,张某的第二个女儿就出生了。

吴女士得知这一消息之后,在脑中回忆了这么多年生活中的细节,直到张某提出离婚,张某一直都说是因为和吴女士三观不各,可是张某才二婚6个月,孩子就出生了,这么一算,张某在没有离婚时就出轨了。

吴女士带着这个疑问向周边朋友打听了一番,原来张某在没有和吴女士离婚时,早已和一个女子出双入对,住在一起了。

吴女士越想越生气,越想越委屈,她一气之下,将张某起诉了。吴女士认为,张某在婚内出轨,就是属于过错方,她主张张某赔偿损失五万元。

可张某称,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吴女士没有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且双方约定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都在吴女士处,张先生认为,离婚后吴女士还提出诉讼赔偿,其目的就是为了钱。

张某提出当初从家里搬出去并没有与人同居,而自己租房子住,他强调两人离婚的原因是他在婚姻中从来没有感受到过吴女士的温柔和耐心,更不要说关爱了,双方三观不合导致了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是一方过错造成的,对过错方怎样判决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例如构成重婚的,一般会追究刑事责任。无过错一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在本案中,张某在第一次提出离婚时,已经明确向吴女士表时,其已经与人同居。在第二次提出离婚后,期间仅隔6个月的时间,张某即与现任妻子生一下女儿。

根据医学规律,怀孕到生子需要经过10个月的时间,在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其实际妊娠确为6个月的情况下,法院推定其受孕时间段为吴女士与张先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既然受孕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张先生就是违反了夫妻之间忠实的义务,侵犯了吴女士的权利,其应当赔偿吴女士的相关损失。

2、吴女士在离婚时虽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可是没有证据证明吴女士放弃了要求赔偿损害的权利。

最终经审理认定,根据张某的过错程度,和吴女士对女儿的抚养,最终酌定张某赔偿吴女士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