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吗?我嫖娼了,要自首”!一男子被拘

2025-07-28 13:53  头条

一通凌晨的报警电话,一场网络游戏的荒诞赌局,换来五日铁窗自省。

"喂,110吗?我嫖娼了,要自首。"

2025年7月下旬一个凌晨1时许,昆明市前卫派出所的报警电话响起,电话那头传来男子苏某(化名)低沉而紧张的声音。民警迅速出警赶往现场,却揭开了一场网络游戏引发的荒唐闹剧。

原来,从外地到昆明出差的苏某深夜无聊,玩起了手机网游。他与网友约定以 "真心话大冒险"作为输局惩罚,不料第一局便告败北。在网友怂恿下,他拨通110报警电话,谎称自己嫖娼并要求自首。面对赶来的民警,苏某最终承认自己报假警。

01 报假警的违法代价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谎报警情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对行为人处以 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苏某的"游戏惩罚"已触碰法律红线。警方调查确认其违法事实后,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这种处罚虽然不会留下刑事犯罪案底,但拘留记录将在公安机关内部存档两年,可能影响特定岗位的政审资格。

02 荒诞背后的社会危害

苏某并非孤例。2022年,湖北十堰一男子同样因玩扑克输掉"大冒险",拨打110谎称"正在嫖娼,钱转了对方跑了"。2017年更出现极端案例--安徽巢湖男子周某为报复旅社老板,半年内恶意拨打 57次110,虚构该旅社存在卖淫嫖娼行为。

虚假报警的危害远超常人想象。当警力奔波于虚构案件时,真正危急的生命救援通道可能被堵塞。昆明警方严正指出:"乱报警、报假警不仅是对警力资源的严重浪费,更可能让真正有需要的群众得不到及时救助。"

03 恶意谎报的法律边界

值得注意的是,当虚假报警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时,处罚将升级为刑事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虚假警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引发大规模恐慌或重大损失,刑期可达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若行为人怀有陷害他人的主观故意,则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如2025年某地员工为报复同事,虚构其"盗窃公司财物"报警,导致同事被刑事拘留,该员工最终被以诬告陷害罪起诉。

一台连着游戏的手机,一次轻率的通话,苏某用五天自由为这场"大冒险"买了单。当各地警方不断从快递传送带截下装满现金的奶粉罐时,另一些警力正奔波在处置虚假警情的路上。

"报警电话免费,报假警的代价却分外昂贵。"这句警示语背后,是无数个因无效警情延误的真实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