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翁用矿泉水瓶砸伤前妻被判一年两个月,曾在网上互揭丑事

2024-10-14 14:20  大风新闻

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载明,2024年10月14日,重庆一名亿万富翁服刑一年两个月后将出狱。

检方指控用矿泉水瓶子将前妻鼻子砸成轻伤二级,建议量刑一年半

这名亿万富翁姓何,今年62岁,家住重庆市两江新区某高档小区,经商。

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指控称,2023年7月17日上午8时左右,何某前妻孙娇(化名)及其儿子等人来到他家中,他与孙娇等人在客厅发生口角后,用矿泉水瓶砸中孙的鼻子,造成鼻骨粉粹性骨折、鼻中隔骨折。经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孙娇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同年8月15日,何某被抓获刑拘。

检方据此认定,何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定罪处罚,建议对他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庭审时认罪认罚,辩护人称前妻强闯涉案房屋殴打保姆有重大过错

庭审时被告人何某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愿意赔偿被害人孙娇的经济损失,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何某的辩护人分别是北京市康达(重庆)律师事务所的黄律师以及重庆睿渝律师事务所的方律师。

两位辩护人认为,被害人一方强行闯入涉案房屋,并殴打何某保姆,孙娇儿子一直拿手机对着何某拍摄,致使何某情绪失控,才导致他拿矿泉水瓶砸伤前妻,被害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此外,该案的伤情鉴定意见书有重大瑕疵,请法院核实,何某认罪悔罪,愿意赔偿经济损失,他系民营企业家,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建议法院查明事实,对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官称,在案证据证实案发当天,被害人孙娇及其儿子等人

来到何某家中,何与他们发生纠纷,其纠纷的焦点在于孙娇与儿子等人擅自进入了案涉房屋。经审理认为,孙娇的儿子作为何某与她的婚生子,具有案涉房屋的合法产权份额,其进入案涉房屋并不属于擅闯和强占,何某以此为由持矿泉水瓶砸向屋内人群的行为,是造成被害人孙娇受伤以及矛盾升级的主要原因,被害人在该案中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法院认定检举揭发他人有立功表现,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一年两个月

沙坪坝区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检方指控的事实基本一致。另外查明,何某在沙坪坝区看守所羁押期间,向该所管教民警检举揭发他人涉嫌犯罪,看守所将线索转交给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办理,该局查证属实,嫌疑人被立案侦查,后来被逮捕。

关于何某辩护人提出对他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该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该案事实、情节以及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不宜对他适用缓刑,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沙坪坝区法院认为,何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利,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

此外,何某有犯罪前科,可以酌情从重处罚,他在案发后虽主动拨打电话报警,但到案后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行为不符合自首条件,庭审中他当庭认罪认罚,可对他从轻处罚,他在羁押期间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已查证属实,系立功,可对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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