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认识到,这一系列新旧矛盾是局部的、暂时的、能够克服的,而不是整体的、长期的和无解的。为什么这么说?首先,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方针是坚定不移的,这是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大方向、总原则。我们切不能以局部问题替代总体判断。其次,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也不会变,中国经济发展的巨大韧性和活力正给民营经济发展带来十足的新机遇、发展的新空间。当前,我国一大批民营高科技企业在新能源、人工智能等领域绽放的创新光彩就是有力的证明。最后,近年来,党中央和有关部门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破解发展体制障碍已经连续出台一系列系统集成、协同配套的政策举措,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日益健全和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都将为民营经济健康长足发展提供更为坚强的制度保障。就此观之,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没有理由在暂时的困难和挑战面前却步彷徨,而应当坚定发展信心,在困难和挑战中认清大势,看到前途、看到光明、看到未来。(节选)
经济日报金观平:
厚植民营经济发展沃土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政策。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破除所有制问题上的传统观念束缚,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打开大门,到党的二十大鲜明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一脉相承。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不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提升了民营企业投资创业经营活动的便利化水平、缓解了发展中遇到的不少现实困难。但是,企业反映集中的隐性壁垒、产权保护不力、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好环境成就好企业,增信心重在优环境。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构建更加开放、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环境,显得尤为迫切。(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