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名90后医生因强奸未成年少女被判刑,然而,其身为检察官的父亲却担任了他的辩护人,二审结果还出现了减刑,这一系列事件使得案件争议不断。
涉案医生名叫刘某赟,1992年出生,是湖南蓝山县某镇卫生院的执业助理医师。据检察机关指控,2022 - 2023年期间,刘某赟先后在网上结识两名女孩。彼时,来某某出生于2009年10月,廖某某出生于2010年2月,案发时两人均未满14周岁 。刘某赟分别在江华县、冷水滩区的酒店与她们发生了性关系。
从证据层面来看,在来某某的案子里,虽然从其身体里提取的东西未验出精子DNA,但医院诊断她"处女膜有陈旧裂伤",并且酒店监控拍到刘某赟开了房,来某某深夜进了房间;在廖某某的案子中,也有刘某赟自己登记入住酒店的信息。种种迹象表明,刘某赟与两名未成年少女在酒店发生性关系的事实较为明晰。2024年8月,江华县法院根据这些证据,以强奸罪对刘某赟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然而,刘某赟并不服判,提出了上诉。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为他担任辩护人的竟是其父亲刘志军。刘志军是蓝山县检察院的三级高级检察官,还曾担任过副检察长,分管刑事检察工作。他以近亲属的身份为儿子进行辩护。
在二审过程中,刘志军提出了诸多辩护意见。比如,警方四次询问来某某的同步录音录像均无声音,廖某某对刘某赟的外貌描述与实际不相符,刘志军据此认为两名被害人的陈述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应作为非法证据排除,此外,他还对相片辨认、手机封存、被害人年龄、未成年证人证言等提出质疑 。
对于这些辩护意见,永州市中级法院进行了细致的审理和评判。法院认为,四次询问来某某的同步录音录像无声音是因为设备故障,公安机关也已作出合理解释;刘某赟阴毛特征的供证顺序不影响来某某相关描述的真实性,也没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存在指证行为。而对于廖某某的陈述,询问时均有监护人在场,其中三次是按廖某某及其家属要求在家中进行,未同步录音录像,在办案区的一次全程有录音录像,廖某某对刘某赟的身高等描述与实际存在差异,该记忆偏差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及认知特点 。所以,法院判定两名被害人的陈述不属于应当排除的非法证据范畴,可作为定案依据。
不过,永州中院同时认为,原判虽然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但量刑存在不当之处。刘某赟在犯罪过程中未使用暴力、威胁等恶劣手段,亦未造成严重后果,对其量刑偏重。于是,2025年7月24日,永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定罪和附带民事判决,撤销一审量刑,以强奸罪判处刘某赟有期徒刑六年。
这一案件引发争议的点颇多。一方面,公众对检察官父亲为儿子辩护这一行为产生质疑,担心其专业身份会对案件的公正性产生影响。虽然法律赋予了犯罪嫌疑人辩护的权利,近亲属也可以担任辩护人,但在这起案件中,刘志军作为资深检察官,其专业知识和人脉资源是否会干扰司法的公正性,难免让人产生疑虑。
另一方面,法律对于医生这种具有特殊职责的人,性侵未成年人本应严惩。最高检等九部门曾出台《强制报告制度》,明确规定医生要是发现小孩被性侵或者怀孕了,必须马上报案。刘某赟自己身为医生,本应执行这个制度,却成了破坏制度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二审的减刑判决让很多人觉得法律的威严被削弱,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似乎也打了折扣 。
目前,刘志军表示要继续申诉,坚持为儿子脱罪。但这起案件的影响已经远超案件本身,它让社会重新审视法律在面对此类复杂情况时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也让人们更加关注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触犯了法律,都应受到公正的审判,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更应慎之又慎,给受害者一个公道,给社会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