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碎尸案家属控诉《他是谁》演员张译,发文者回应(3)

2024-12-18 09:50  潇湘晨报

钱先生说,这种调解家属并不愿意接受。一方面,电视剧产生的影响已经造成,所以需要公开道歉;另一方面,电视剧拍摄本身没有家属授权,每再播放一次都是对死者不尊重,以及对家属的伤害。

至于公开喊话电视剧演员张译,钱先生表示也是无奈之举。一方面,张译是知名演员,作为公众人物,需要对自己参演的电视剧进行审核评估,另一方面,张译的知名度大,容易引起社会关注。钱先生表示,自己公开喊话后,相关方以及演员张译方面尚未和他取得联系。妹妹本身的案子直到今天也还未有进展,一直是个悬案,家属方面也在和南京警方方面保持沟通。

律师:虚构"私生活混乱"等细节可能构成侵害死者名誉权,近亲属有权主张侵权责任

据媒体报道,12月17日,万达电视剧公司回应红星新闻记者称,《他是谁》是万达电视剧联合出品的项目,于2022年完成立项、备案与拍摄,最终在2023年3月播出。今年4月,万达电视剧方面接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等资料。在法院组织协调下,目前公司积极与当事人律师进行沟通。万达方面表示,充分理解当事人心情,高度重视当事人诉求。目前正与当事人律师在法院组织协调下持续就相关内容进行协商。

钱先生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则表示,影视作品改编真实案件,出品方应明确法律边界,尊重原型人物或其近亲属的感受,注意改编尺度和方式,并谨慎处理敏感情节。

周兆成说,该电视剧2-6集分尸案件的剧情细节与原告亲属刁爱青被害案件高度一致,如被害时间、职业、高温蒸煮等。其次,被害人姓名"艾卿""余爱芹"也与南大碎尸案受害人"刁爱青"音似。据此,原告认为该电视剧2-6集是被告以刁爱青被杀害的事件为原型进行拍摄的。

周兆成表示,根据《民法典》第994条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和广电总局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须知》"涉及历史和文化名人的还需出具本人或亲属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之规定,被告根据真实事件改编拍摄电视剧时理应尊重刁爱青的名誉权,并且获得原告的同意。但被告方不仅未与家属沟通过,还在拍摄电视剧中加入"艾卿在夜总会做兼职""失踪的余爱芹家里条件并不好,东西都是余爱芹的男友送的"等情节,严重侵害了刁爱青的名誉。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我国法律对普通公民真实案例进行改编需要本人或者近亲属授权并无明确的强制性规定,对于已公开的刑事案件,通常不涉及隐私。但实践中,为避免潜在风险,引发名誉权隐私权纠纷等,应当取得其本人或者近亲属同意。

在本案中,如果电视剧添加的"私生活混乱"等虚构情节,使公众对逝者的社会评价降低,那么可能构成对逝者人格利益和近亲属名誉权的侵害,近亲属有权主张侵权责任。

付建表示,并非所有真实案件未经授权一律不得改编。对于已公开的案件,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以进行改编,但尽量取得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同意。出品人在创作时应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对于公开的案件信息可以合理使用,但对于涉及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需谨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