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工伤,大家应该都有了解。但对于工伤的认定,这个很多人就是一片空白了。也正是如此,很多人在维权的时候才会接连碰壁,最终让自己受到损失。这不最近东莞一位保安的事情,就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事情是这样的,这位保安在上班的时候,因为高血压导致脑出血了。发病之后,同事也是联系救护车将其送到了医院抢救,也通知了家属前往。但那个时候已经为时已晚,医生告诉家属抢救没有必要了。原因很简单,患者已经是脑死亡了。而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48小时内没有抢救无效死亡的,也是没有办法被认定为工伤的。
当然这个只是应对突发疾病,48小时是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来算的。就是你送到医院诊断之后就开始算时间了。其他的比如你在厂里被机器弄伤,或者死亡了那不在这个范围内的。
但是这个时候家属不愿意了,因为亲人你也知道,你说放弃那怎么能放弃的了。所以这位保安就在医院继续治疗抢救,可惜的是13天后,最终还是因为脑出血离开了人世。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自然是没有办法获得工伤认定,无法获得理赔了。
不过家属不愿意了,这不就找到媒体来报道了此事。不仅如此,家属还表示要走法律途径去解决这件事情。就是要起诉人社局,要求人社局认定这属于工伤,给予他们工伤赔偿。所以这件事情,才会引起大家的关注和热议。
确实你说家属为了工伤赔偿去放弃抢救,从道德上肯定是说不过去。而且万一有希望呢?万一人其实可以救活呢?但你说不放弃抢救的话,又获得不了工伤赔偿。所以这也是个非常大的难题,需要看后续人社局会不会优化这个政策了。所以大家其实也是希望家属起诉成功的,因为起诉成功的话这个规定就要被修改,那也可以造福于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