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的温暖从不缺席,但法律为父母的抚养义务划定了清晰边界。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的一场庭审,将 23 岁硕士研究生小琳与年近五旬父亲的矛盾推至公众眼前 --小琳以离婚协议为依据,起诉父亲继续支付研究生阶段的学费与生活费,法院最终驳回其全部诉求。判决背后,是法律对 "成年" 的定义,也是一场关于独立与责任的成长思辨。

离婚协议的承诺:为大学护航的约定
2020 年的盛夏,郑州的空气里满是高考后的忐忑与期待。18 岁的小琳刚查到高考成绩,还没来得及和父母分享喜悦,就撞见了客厅里沉默的对峙 -- 父亲李建国(化名)将一份离婚协议书推到母亲面前,指尖因用力而泛白。
父母感情破裂的传闻,小琳早有察觉,但真到摊牌这一刻,她还是攥紧了手里的成绩单。最终,在律师的见证下,离婚协议达成:小琳由母亲直接照料,父亲李建国承担她的全部学费,每月另行支付 2000 元生活费。协议里没有写明费用支付的截止时间,双方默认这是为了保障小琳完成高等教育,"让孩子不受离婚影响" 是李建国当时唯一的要求。
拿到重点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小琳给父亲发了条短信,附上录取通知书的照片。很快收到回复:"好好读书,钱的事不用操心。" 本科四年里,李建国从未失约。每到开学前一周,学费总会准时打到小琳的银行卡上;每月 5 号,2000 元生活费也从不会延迟。小琳记得,有一次父亲出差,特意提前两天转了生活费,附带一条短信:"最近降温,买件厚外套。" 四年下来,李建国累计支付的学费和生活费近十万元,这对当时月收入八千多元的他来说,几乎占了收入的大半。

小琳在大学里成绩优异,多次获得奖学金,她把奖学金存起来,偶尔给父亲买件衬衫寄过去。那时的父女关系,虽因父母离异多了些疏离,却仍维系着温情 -- 李建国会在她放假时接她吃顿饭,小琳也会和他聊聊学校的趣事。
读研的分歧:从期待到法庭的转身
2024 年 6 月,小琳穿着学士服拍毕业照时,手里已经攥着本校硕士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她第一时间给父亲打电话,语气里满是兴奋:"爸,我考上研了,接下来两年还要麻烦你……"
电话那头的沉默,让小琳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李建国叹了口气,语气带着难掩的疲惫:"小琳,爸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他解释,自己所在的工厂效益下滑,半年前降了薪,如今月收入只剩 4000 余元,妻子刚生了二胎,家里开支陡增,他实在无力再承担研究生阶段的费用。
"可离婚协议里没说只供到本科啊!" 小琳提高了声音,"当时你答应要供我完成高等教育的,读研也是高等教育。" 她觉得父亲是在找借口,明明是不想再花钱,才拿 "经济困难" 当理由。
那通电话不欢而散。之后的一个月里,小琳又找父亲谈了三次,每次都以争吵结束。她带着离婚协议书去父亲的住处,指着条款一字一句地念:"'负责学费,每月支付 2000 元生活费',这里没写截止时间,你就该继续履行。" 李建国拿出自己的工资条和银行流水,红色的 "4218 元" 月收入格外刺眼,"我现在每个月要还房贷,还要养小的,给你妈的抚养费也没断过,真的挤不出钱了。"
他提出折中方案:"你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我帮你凑点生活费,但全部费用我实在承担不了。" 小琳拒绝了,她觉得父亲违背了承诺。2024 年 8 月,小琳整理好离婚协议、本科期间的费用转账记录,走进了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将父亲告上法庭,诉求只有一个 -- 要求父亲继续支付研究生阶段的学费和每月 2000 元生活费,直至她毕业。

法庭上的交锋:法律条文与现实困境
庭审当天,小琳穿着简洁的白衬衫,手里紧紧攥着文件夹,里面是她准备的所有证据。李建国坐在对面,头发比半年前白了不少,穿着洗得发白的夹克,身边放着一个旧公文包,里面装着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
"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条款中未限定教育阶段,就应涵盖研究生教育。" 小琳的代理律师发言时,她抬头看向父亲,眼神里带着委屈,"我父亲在我 18 岁时承诺承担教育费用,现在却反悔,这违背了诚信原则。"
李建国的律师立刻反驳,当庭提交了他的收入证明、工厂的降薪通知,以及他现任妻子的产检报告。"原告已年满 23 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身体健康,具备独立生活和勤工俭学的能力。" 律师强调,研究生教育并非义务教育,而是原告的自愿选择,不能强制要求父母承担费用。
李建国站起身,声音有些沙哑:"我不是不想管,是真的管不动了。本科四年我没差过她一分钱,现在我连自己的生活都紧巴巴的,怎么供她读研?" 他看向小琳,眼神复杂,"你已经长大了,该学会自己承担了。"
小琳没看父亲,她坚持认为,协议就是协议,不能因为父亲的经济变化就失效。"当初要不是为了让你放心签字,我妈也不会在财产分割上让步。你现在不履行承诺,就是违约。"
法庭调查阶段,法官询问小琳是否有勤工俭学的打算,她摇了摇头:"读研课程紧,没时间打工,而且我要专心搞研究,不能分心。" 这句话让旁听席上的几位观众小声议论起来,有人低声说 "都 23 岁了,怎么还想着完全靠父母"。

判决的边界:成年意味着责任的承接
法院的判决在半个月后送达。判决书里的每一句话,都清晰地划定了法律与亲情的边界。
判决书中明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院指出,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仅限定在 "不能独立生活" 的情形下,而小琳身体健康、具备劳动能力,显然不属于此类。
"离婚协议签订时,原告已年满 18 岁,协议中'高等教育'的表述,结合当时的情境与法律规定,应理解为本科教育。" 判决书进一步说明,李建国在原告本科阶段已全面履行义务,现其月收入仅 4000 余元,家庭负担沉重,继续支付高额费用已超出其履行能力,法院对小琳的诉求不予支持。
拿到判决书那天,小琳在法院门口站了很久。秋风卷起地上的落叶,她反复看着 "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这几个字,心里五味杂陈。手机响起,是母亲打来的,说父亲托人转来了 5000 元,附言 "先交学费定金,别耽误报名"。

李建国在那天傍晚也收到了消息,他坐在阳台的小马扎上,看着远处的夕阳,手里捏着小琳寄来的那件衬衫。妻子走过来递给他一杯水:"要不我们再挤挤,帮孩子凑点?" 他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我再想想办法,她毕竟是我女儿。"
小琳最终申请了助学贷款,开学前,她主动给父亲打了个电话,没提判决书的事,只是说:"爸,我报了学校的勤工俭学岗位,一个月能有 800 块,够自己吃饭了。" 电话那头的李建国沉默了几秒,轻声说:"有困难随时找我,别硬扛。"
郑州的秋意渐浓,小琳的研究生生涯开始了。她在书包上挂了个新的钥匙扣,是个小小的 "独立" 字样。课堂上,她认真记着笔记;课后,她去图书馆兼职整理书籍。夕阳下,她的身影被拉得很长,步履比以前更坚定了些 -- 这场官司没有赢,但她好像终于读懂了 "成年" 两个字的重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