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湖南邵东的强迫卖淫、引诱幼女卖淫案,目前涉案的5人已被判刑。2020年5月6日,针对温某犯强迫卖淫罪和引诱幼女卖淫罪一案,一审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早在2018年6月11日的傍晚,12岁的小芳(化名),被人以外出玩耍为由,从家中骗至邵东县一家宾馆,将小芳骗至宾馆后,用衣架对其进行殴打,强迫其"卖处",后联系到此案主谋温某,毛某,带小芳面见买方,对方以女孩;年龄太小拒绝交易。
此后,便谎称"妹子有十五六岁"。到处寻找"买处"嫖客,后小芳被迫与外号"桥老爷"的李某发生性关系。后又被迫与另一男子发生性关系,还拍其裸照以作威胁。
除了12岁的小芳,更有13岁的小萍,也未能逃过魔爪,温某等人多次劝说小萍卖淫,并获得同意。温某便联系了嫖客"安老板","安老板"嫌小萍年龄太小,未达成交易。
第二天,嫖客王某来到酒店,与小萍发生了性关系。事后获得大量钱财。
从2018到2020年两年的时间,虽然所有人都得到了制裁。但那些将女孩们推下深渊的恶魔,遭到了什么处罚呢?
处罚最严重的也只是有期徒刑十年外加罚款一万五千元。毁掉别人的一生,却只是判刑短短几年。还不能排除罪犯在监狱表现好,有获得减刑机会提早出狱的可能性。
犯罪成本低到这个程度,根本起不到惩戒作用,这难道不会纵容更多的人为了利益残害孩子吗?
比起女孩们遭受的,这样的处罚,真的不够!太不够了!
更要知道的是就算这些女孩被解救,他们也无法过回正常人的生活,从前的事情对他们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残害,更是难以复原的心理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