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儿子死亡赔偿金打赏女主播60万,妻子向对方讨要发生纠纷?女主播退还15万(2)

2025-06-12 16:12  潇湘晨报

6月11日,有网友发文称6月10日,在各级部门介入和调解下,熊某与黄某签订和解协议,熊某向黄某支付15万元。该网友还晒出了一张"收条",内容是通过微信转账和支付宝转账,加上现金共收到了熊某15万元,收款人签名是黄某。6月11日晚,熊某在其账号进行直播时也称,出于人道主义退还了15万元,并展示了一张"收条"。

女主播账号发布的"收条"。(来源/网络)

11日,记者再次联系了新渡镇政府,工作人员证实此事的确在10日处理结束,具体情况需联系宣传、网信部门。随后,记者从桐城市相关部门了解到,此事经有关部门协调,确实处理结束,10日晚,双方签了协议达成和解,女主播退还了15万元。但黄某是否打赏了60万,打赏金是否为儿子死亡赔偿金等问题,工作人员称具体细节他们并不掌握,无法给出准确回答,只能答复双方已经和解。

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围绕直播打赏产生的各类纠纷日益增多。6月11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直播打赏"为关键词,共检索到587篇文书。那么,成年人打赏出去的钱能否要回来?在法律层面,此类纠纷如何解决?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一般情况下,成年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直播平台的打赏行为被视为自愿处分财产的行为。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则有可能要求主播或平台返还部分或全部打赏款项。一是主播存在欺诈行为,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来诱导打赏。二是如果打赏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如主播以男女婚外情感交往、诱导打赏等方式取得打赏,打赏行为应属无效,可要求返还。不过,要主张返还,男子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存在上述可撤销或无效的情形,否则其请求难以成立。

付建认为,配偶有可能以 "夫妻共同财产被单方处置" 为由追回打赏。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置时一般需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损害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河北新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尹也持相同观点。王尹表示,如果打赏男子已婚,由于打赏的金额巨大,已经超出了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要综合各方面因素综合判定进行一定比例的返还。"对于天价打赏纠纷案件,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要以交易公平为原则,兼顾互联网经济特点,结合公序良俗、民事行为能力、主播的过错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2021年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针对不同类别级别的网络主播账号应当在单场受赏总额、直播热度、直播时长和单日直播场次、场次时间间隔等方面合理设限,对违法违规主播实施必要的警示措施。建立直播打赏服务管理规则,明确平台向用户提供的打赏服务为信息和娱乐的消费服务,应当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对单日打赏额度累计触发相应阈值的用户进行消费提醒,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