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变成“杀猪盘”,男子2年网恋7个女友“借爱行骗”193万余元被判刑(3)

2024-08-18 16:34  环球网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人民币193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09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周某系累犯,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悔罪态度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数字化时代,网络如同一张无形的网,将世界各地的人们紧密相连。网恋,这一新兴的情感交流方式,为无数寂寞的心灵提供了慰藉与希望。然而,在这看似温馨浪漫的背后,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黑暗--网恋骗局。

他们往往伪装成温柔体贴、事业有成的理想伴侣,通过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甜言蜜语,逐步瓦解受害者的心理防线。一旦建立起足够的信任,便以各种理由--投资失败、家人生病、创业需要等,开始编造谎言,骗取钱财。

本案是一宗利用网恋进行诈骗案件,被告人利用假身份通过网络平台与被害人建立感情,博取信任后,从中骗取钱财。

面对网恋骗取钱财的威胁,我们并非无能为力。首先,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是关键。在投入感情之前,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对对方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避免在未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发生金钱往来。其次,加强网络安全知识的学习,了解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法,提高识别骗局的能力。最重要的是,珍惜现实中的情感交流,不要将全部希望寄托于虚拟世界,毕竟,真正的爱情需要建立在相互了解与信任的基础上。

法官提醒

网络交友千万条,不要掏钱第一条。网恋,本应是两颗心灵的美好相遇,而非诈骗者的狩猎场。作为网络空间的参与者,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维护这片净土,让真诚与善良成为网络交流的主旋律。如果发现已经上当受骗,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 律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