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公职人员强奸,被丈夫发现了:县里说不立案,市里复核说“有犯罪事实”

2026-09-14 09:21  头条

9月11日,四川宜宾筠连县的林女士,怎么都没想到,她和朋友在她家烧烤店聚餐时,她竟然被镇干部杰某强奸了。

当地公安最初认定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受害者一度绝望割腕。

历经两个半月的拉扯,终于迎来关键转折。市局公安复核推翻原结论,案件才得以正式立案。

老板娘的丈夫告诉记者,县公安局已经通知他,可以去立案了。本来昨天就通知他了,他是今天过去的,也拿到了立案通知书。

故事的主人公林某,在当地经营一家烧烤小店,靠着起早贪黑的辛苦营生维持一家人的生活。涉事男子杰某,是蒿坝镇政府综合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两人相识十分短暂,6 月 26 日,杰某来到林某的烧烤店吃饭,借着后续订餐的理由,在收银台添加了林某的微信。在之后短短两天时间里,两人一直在微信上频繁聊天。

6 月 28 日晚上,林某和朋友在自家店里聚餐喝酒,席间她主动联系杰某过来一同小聚。到夜里将近十二点,已经喝醉酒的林某到店内厕所,杰某紧跟着进入厕所,反手锁上房门,控制住她的双手,与她发生了性关系。按林某的说法,当时自己醉酒意识不清,又担心这件事传出去,影响烧烤店生意,招来邻里闲言碎语,为了顾及名声,她没有当场呼救,也没有立刻报警。

第二天,林某还在昏睡,丈夫翻看手机,发现妻子和杰某之间聊天记录不对劲,心里起了疑心。他没有当场爆发,而是悄悄用妻子的账号冒充林某和对方聊天,谎称家中无人,约杰某出来见面。杰某没有多想,如约赴约,刚一到场就被林某丈夫当场拦下,直接扭送到派出所报案。6 月 30 日,派出所出具受案回执,正式受理这起强奸案件,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仅仅隔了一天,杰某就被释放回家。

案件之后迟迟没有新消息,漫长的等待和巨大的精神压力,一点点压垮了林某。7 月 3 日,不堪重负的林某选择割腕,幸好朋友及时发现,把她紧急送医抢救。经过医院诊断,林某患上重度抑郁症,医生特意叮嘱,必须安排人 24 小时贴身陪护,防止再发生危险。

7 月 16 日,筠连县公安局给林某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给出的结论是没有犯罪事实发生。这个结果,彻底击碎了林某的希望。她不肯接受,向县公安局申请刑事复议。8 月 10 日,县公安局维持了原先不予立案的决定,称原结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办案程序合法。

接连两次申请都没能改变结果,但林某没有就此放弃。她向上一级宜宾市公安局提交材料,申请案件刑事复核。9 月 7 日,宜宾市公安局出具复核决定书,直接撤销了筠连县公安局的刑事复议决定,明确认定该案存在犯罪事实,县级公安之前的复议结论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不过很多人不清楚,这份复核文书不等于直接立案,文书下达后的一段时间,林某一家迟迟没有收到立案通知。

9 月 11 日,媒体联系当地派出所想要了解案件进展,对方只说经办民警不在,无法介绍详情。记者也找到了涉事的杰某,面对采访,他并不承认强奸指控,只说整件事只是一场很小的误会。他承认自己在这件事里面有过错,但是并不认可林某一方全部说法。与此同时,当地纪委也同步启动调查,核查这名镇干部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