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的理发店老板娘王某,喜欢网络赌博,起初手气不错,赢了些小钱,可她花钱如流水,钱刚到手就挥霍一空。想着赌博来钱容易,她的赌注越来越大。一次赌博,王某直接输光20万积蓄。无奈之下,她先透支信用卡,最后只能向胡某借10万高利贷,日息500元,借期仅一个月,还得每日付息。结果王某借的钱再次打了水漂。

还钱期限一到,王某根本无力偿还。胡某竟提出"肉偿"抵债,一次折抵1万元。王某严词拒绝,胡某竟将她捆绑起来,王某假意配合,可谁能想到,第二天王某主动约胡某前来,趁其毫无防备,掏出藏好的刀,连捅三刀,胡某当场毙命。

从法律角度分析,胡某的行为妥妥构成强奸罪。但王某的行为却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正当防卫需满足诸多条件:不法侵害正在发生、防卫目的是保护自身或他人权益、针对侵害人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王某捅胡某时,前一天的侵害已结束,次日胡某未实施侵害行为,王某是主动诱胡某前来并趁其不备下手,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属于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往轻了说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最终,胡某已死,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王某因故意杀人获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