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暑假结束后,我国商务部便出台了两项重要政策,即商务部61号文与62号文。这两项政策的核心内容,是进一步加强我国稀土出口管制。
其中最为关键的一项规定是:如果全球任何地区的任一产品中,我国出口的稀土原材料价值占该产品总价值的比例达到0.1%,那么该产品的销售对象及相关情况,必须向我国报备,我国拥有相应的监管权利。
这一政策出台后,在网络上引发广泛讨论,国际上也随之出现了"中国效仿美国"的声音。对于这一观点,我并不认同,且有三点看法,可能与多数评价存在差异。
第一,这一政策很可能会产生显著效果,最终促使特朗普政府做出让步。为何说它会有效?或许有人会疑问,中国凭什么能够对全球企业实施此类管制?如果企业不服从管理该怎么办?
事实上,这一政策的有效实施有着明确的机制支撑。首先,我国控制着全球约90%甚至更高比例的稀土产量,在稀土供应领域占据关键地位。
其次,全球范围内的各大企业,无论是生产光刻机还是汽车,都不敢违背这一规定。因为这些企业大多在中国拥有业务布局,要么在中国市场销售产品,要么在中国设立生产基地。
倘若它们使用中国出口的稀土生产产品,却擅自将产品销售给其他对稀土有需求的企业,无视我国的监管要求,那么它们未来将难以在中国开展业务,而且一旦违规,后续将无法再获取中国的稀土供应。
这正是该政策能够有效推行的核心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