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老婆卖淫、老公放风,城中村滋生“夫妻档”团伙,警方出击拔毒瘤

2025-04-08 13:31  头条

最近,北海警方成功摧毁了一个卖淫团伙,逮捕了6名卖淫女性、2名协助卖淫的人以及4名嫖客。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个团伙竟然包括一对夫妻,妻子从事卖淫,而丈夫则负责在外面放风。

不久前,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建设派出所的警察注意到,海城区沈四村附近的一些巷子底下有卖淫女性在站街招嫖。为了对这个卖淫团伙进行打击,警方在6月11日晚展开了侦察工作,并准备进行抓捕。然而,那些负责放风的协助卖淫的人开始警觉,再加上警方对卖淫窝点了解不够,因此为了确保能抓获所有嫌疑人,民警决定暂时中止围捕计划。

随后,警方组织警力进行秘密调查和摸排,以更深入地了解情况。最终,于6月20日,海城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与禁毒大队、处突大队等20多名警察展开了行动。警察们分成数组迅速展开行动,最终成功抓获了6名卖淫女性、2名协助卖淫的人以及4名嫖客。

警察的调查发现,这伙卖淫女性在数名协助卖淫的人的帮助下,长期藏匿在沈四村进行卖淫活动。在这些卖淫女性中,有一对夫妻,当其中的两名女性从事卖淫活动时,她们的丈夫会躲在几米外的楼下树底,负责放风,协助妻子从事卖淫活动。

目前,卖淫女性中的丁某、彭某等10人已经接受了法律的行政处罚。而协助组织卖淫的周某、范某则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这起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相关法律条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和嫖娼行为将受到拘留十至十五日的处罚,可同时处以不超过五千元的罚款。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可受到不超过五日的拘留或不超过五百元的罚款。而根据第67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也将受到拘留十至十五日的处罚,可同时处以不超过五千元的罚款。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可受到不超过五日的拘留或不超过五百元的罚款。

另外,我国《刑法》的第358至362条分别规定了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传播性病罪等一系列相关罪行,其刑罚程度从管制到无期徒刑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