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子称遭30年交情男同学多次性骚扰,起诉要求道歉并索赔5万元!二审判了

2025-07-30 21:38  头条

2024 年 4 月,赵某与相识 30 年的同学王某相约在郑州景区游玩。当晚,赵某因信任受邀入住王某租住的房屋。据赵某陈述,次日王某突然对她实施搂抱、强吻等肢体接触,并使用露骨语言挑逗。

事后,王某通过微信道歉称 "冒犯了",赵某则痛斥其 "利用信任占便宜"。两人后续通话中,赵某录下王某 32 次性暗示言论及自己 23 次明确拒绝的记录。同年 9 月,赵某被诊断为精神障碍,遂将王某诉至法院,索赔 5 万元并要求道歉。

从 "道歉" 到 "对簿公堂":证据链下的司法认定

一审法院综合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认为王某的行为 "存在高度盖然性",构成对赵某人格尊严的侵害。王某虽辩称 "未违背对方意愿",但法官指出 "不能以受害人未激烈反抗视为默许",最终判赔 5000 元。王某不服上诉,坚称聊天内容显示赵某存在 "挑逗性互动";赵某亦认为赔偿过低,提请二审。法院再审时,着重考量王某长期、多次骚扰的恶劣性,以及赵某精神诊断证明的关联性,将赔偿金额大幅提升至 2 万元。

熟人社交的信任危机:法律如何界定 "越界"?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熟人关系的性骚扰认定。王某多次强调 "30 年同窗情谊",试图将越界行为归为 "玩笑"。然而,法律明确 "违背他人意愿" 是性骚扰的核心要件。赵某的微信文字 "后悔接受你的好意"、通话中的 "滚" 等拒绝表述,均构成拒绝的明确意思表示。法院判决传递明确信号:熟人身份不是免责盾牌,任何以 "交情" 为名的越界行为,都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精神损害赔偿之变:司法对女性权益的再平衡

一审与二审赔偿金额的四倍差距,折射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认定的复杂性。一审法院以 "未造成严重后果" 为由低额判赔,被二审纠正为 "综合侵权持续性、后果严重性" 的 2 万元。这一调整呼应了《民法典》对性骚扰的严厉态度,也体现对女性精神创伤的重视。当前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赔偿常因举证难、标准模糊导致数额偏低,此案改判或为类似案件提供参照。

社会警示:从个案看熟人社交的边界

案件曝光后,网民热议 "熟人作案" 的防范困境。赵某坦言:"30 年交情让我放松警惕,却成了伤害我的利器。" 心理学专家指出,熟人性骚扰中,受害者常因情感羁绊陷入自责,导致维权滞后。此案判决不仅为受害者正名,更警示公众:任何关系中都需保持人际边界意识,对越界行为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明确拒绝。

结语:法律为人格尊严筑起防线

从 5000 元到 2 万元,改判数字背后是司法对性骚扰危害的再审视。本案打破 "熟人骚扰难定罪" 的陈旧观念,以证据为导向的判决为女性维权注入信心。当 30 年同窗情谊因性骚扰崩塌,法律以公正裁决重申:人格尊严不受交情绑架,任何越界者终将付出代价。